2004年,山东省共对10674名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昨天,该省纪委通报了2004年9件反腐大案。
这9件大案为:济宁市原副市长李信利用担任高新技术开发区主任收受巨额贿赂,已移交检察机关;烟台打捞局原局长吴廷久,收受贿赂53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潍坊医学院原院长高培福,收受贿赂40余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士范利用担任山东华冠集团董事长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已移交检察机关;临沂市沂南县原县委书记王立运,收受贿赂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中国冶金进出口山东公司原总经理宋鸿芦挪用公款,造成巨额公款损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德州市房管局原局长王绍孟贪污公款397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定陶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清斌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受到撤销县委常委、副县长职务处分;济南市原房地产开发拆迁管理办公室综合处调研员兼济南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于长亮挪用公款、参与赌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介绍,2004年山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7525件次,立案11327件,结案11332件。其中大案要案2929件,涉及市(厅)级领导干部案件10件,县(处)级干部案件270件,万元以上案件2649件。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