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昨日,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推出了河南省举报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
举报赌博活动有功人员是指以当面、电话、信函等形式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在本省境内的以百家乐、推牌九等形式,通过有组织地联系赌徒,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行为等5类举报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
具体奖励标准是:根据举报线索,查获赌资在1万元以下的,按100至500元的标准奖励举报人;查获赌资在1万元至10万元的,按查获赌资额的3%奖励举报人;查获赌资在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查获赌资额的5%奖励举报人;查获赌资在50万元以上的,按查获赌资额的6%奖励举报人;同一案件最高奖励额不得超过6万元。对两人以上同时举报同一案件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由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贡献大小在前款规定的奖励标准内给予奖励。
举报人向省公安厅举报的,省公安厅直接查证属实,由公安厅给举报人发放奖励基金;省公安厅转给所在地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将奖励基金转交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给举报人发放奖励基金。举报人向市、县(区)乡镇公安机关举报的,经市、县(区)乡镇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由市、县(区)乡镇公安机关发放。公安机关查获案件后30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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