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国家民委获悉,全国少数民族干部总量由建国初期的3.7万多人增加到290多万人。40%的少数民族干部拥有大专以上学历。
长期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采取了许多有利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国家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根据法律和政策规定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全国155个自治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已经全部由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干部担任。许多杂居地区也在党政领导班子中间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
为了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据记者了解,国家创办了13所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民族学院,专门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人才。在民族自治地方建立了90余所普通高等院校,内地普通高等院校向少数民族学生开放。
国家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长期努力,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增加,结构改善,素质进一步提高。国家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将进一步提高各民族人口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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