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17日报道,清华大学主动接手圆明园环评;另有媒体报道:圆明园湖心岛建筑长期租给私人,游人不得登岛游览。澳大利亚的谭云博士近日给记者来信提出,如果湖底搞防渗工程,应该充分利用天然材料黏土,而不应是在湖底铺防渗膜。
接二连三的新情况告诉我们,不仅要对圆明园防渗工程做客观、公正的环境评价,更要对圆明园管理做一个全方位的评价。
圆明园防渗及土地出租给个人合法还是违法?需要加以明确。《法制早报》的报道说,圆明园湖心岛建筑租给个人已有十多年,一有水整个岛都是他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圆明园的做法显然与此不符。而未做环境评价就搞防渗工程的做法也与有关法规抵触。对圆明园这样一个问题不断暴露的单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看这里还有没有与法律不符的做法。
圆明园防渗工程是不是要铺防渗膜,需要更有深度的学术民主。在许多国家,像这样具有重要深远影响的工程,需要较多的研究、论证和数据来支持。谭云博士提出,常识告诉我们,在没有塑料膜之前,我们的前辈就是用黏土层防渗。反观目前的防渗工程,缺乏深入的科学研究,缺乏科学的观测数据,缺乏严密的科学依据。换句话说,是没有认真听取水土界面专家、土壤专家以及湖泊渗漏监测模拟专家的见解。其实,北京有很多此类知名专家,许多专家学者的寓所几乎和圆明园只有一墙之隔。国内外专家共同参与、进一步探讨此类工程的科学性、有效性,有利于维护人类与自然微妙而脆弱的和谐关系。
圆明园防渗工程是不是严格监管下的阳光工程?这要通过数据的公开化、过程的透明化来回答。圆明园工程款绝大部分是政府掏的,圆明园里的工程应该成为严格监管下的阳光工程。据报道,造价1100万的防渗工程,最主要的材料费只占四分之一,剩下的800多万元究竟又做什么用了呢?时至今日,施工企业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建议审计部门介入此事,给公众一个清晰、令人信服的答案。
圆明园的上级应对众说纷纭的圆明园管理有所表态。圆明园是一个文物单位,又有园林设施。目前,环保部门对防渗工程进行依法干预,而文物部门声音很弱;地方政府对公众的意见、专家的激烈批评不发言;这都是让公众不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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