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从今年6月开始执行干部出国新规定:党政机关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必须是为执行与主管公务相关的工作访问,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一次,但不得作为每年必须享受的待遇;超规定次数以外的出访,须先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后再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