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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在为摩托车、农用车办理牌照及驾驶证时,本应按相关规定办理,但武强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却和不法人员勾结,违规为外地摩托车、农用车办理牌照及驾驶证搞“创收”,将创收所得纳入“小金库”为本单位谋私利。昨日,该交警大队4名民警和不法办证人员在武强县人民法院受审。据了解,省内有此现象的交警单位不止武强一家。
犯罪事实:非法获利340多万元
从武强县人民检察院送交法院的起诉书中可以看出,从2000年初开始,武强县交警大队为给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伙同外地的不法人员,采取低价收费的手段,违法跨区域为外地摩托车、农用车办理牌照及驾驶证,非法获利3495580元。这笔非法获利款,除分两次上缴衡水市交警支队1337260元外,其余2158320元存入“小金库”,用于本单位账外开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820950元。
起诉书显示,2001年3月,为逃避有关部门的查处,武强县交警大队将2000年为外地办理证、照收入240余万元的“小金库”账目及单据销毁,此举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对武强县交警大队涉嫌犯罪问题的依法查处。今年3月,武强县交警大队为掩盖违规占用1170440元行政处罚款的事实,用非法印制的、与从衡水市交警支队领取的票号相同的《河北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罚款收据》158本,用以抵顶原罚款收据所产生的亏空。
据此,武强县人民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共犯)、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非法制造发票罪等罪名将武强县交警大队4名民警和假证贩子诉上法庭。
犯罪过程:中层会议定下“违规办证”
6月17日,武强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里座无虚席,此次受审的包括武强县交警大队原大队长耿同玲、原车辆管理站副站长耿鹤峰、原大队办公室主任兼会计孙连旭、现任大队教导员赵国胜和天津人李秀凤。
记者了解到,武强县交警大队原大队长耿同玲在回答检察人员的提问时介绍了事情经过。2000年初,一个来自涿州的妇女找到他,要求办理一些外地的车牌照和驾驶证,但收费要略微低点儿。于是他召开中层干部会讨论这件事情,当时会上确定了三件事:一、办理异地车牌照和驾驶证;二、车牌照和驾驶证一套收费210元;三、完成一定收费任务后,剩余部分归入“小金库”。
那次会议,确定办理外地车牌照和驾驶证后,武强县交警大队所有中层干部都在会议记录上摁下了手印。
之后,天津的李秀凤和她的丈夫赵建书又找上门来。检方查明,从2000年至2004年10月份,武强县交警大队共为外地办理机动车驾驶证16780个,牌照11757个,非法获利3495580元。
2002年夏天,北京昌平警方发现有很多来自河北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可疑之处甚多,细加调查,河北部分交警部门违规给外地人员办证的问题浮出水面。北京方面将此问题通知了河北省交管局。为此,河北省内几个和武强县交警大队一样搞异地办证的单位到昌平去说明了情况。
河北省交管局认为这些车牌照、驾驶证的办理程序不对,规定这些单位以后不许再办理外地车牌照和驾驶证。
2004年,武强县交警大队在收敛了一段时间后,又重新使用违规办证的创收“法宝”,这次毕竟有所顾虑,他们只办理驾驶证,停办了车牌照。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04年10月1日微机联网。
“出事”后,耿同玲懊悔地对办案人员说:“这么做错了,可后悔也来不及了。”
利益驱动:三方满意“皆大欢喜”
据了解,武强县交警大队主要办理二、三轮摩托车和三、四轮农用车的牌照和驾驶证。按照一般流程,车主给自己的车辆上牌照要经过领表、收费、照相、拓号、出证等过程,要办理驾驶证则要经过领表、填表、体检、考试、入档、出证等流程。
来自天津的李秀凤和她丈夫每次来到武强,和交警队协商后,先去车管站领一沓子表,然后按照办证人的信息,在表上代为填写,办证的人根本无需亲自前来,体检、考试、暂住证明……缺什么补什么,李秀凤夫妇统统能搞定。将表格“处理”完后,李秀凤再将表交给车管所做手续。这样,每来一次武强,少则两三天,多则六七天,一批证照就办好了。
办理摩托车、农用车牌照及驾驶证的收费在全国是统一的,那么外地的办证人员为什么还要到武强来办证呢?有关人员介绍,以当时合法的收费标准,普通摩托车连牌照带驾驶证一套办下来要300多元,农用车400元。而武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给这些外地人办理的证件一律210元。这样外地人通过这种手段办证,可以省钱,也可免去体检、考试、照相等诸多环节。
为什么交警队给外地人违规办证可以降低价格呢?一位犯罪嫌疑人的说法就是:“外地人来办证,收费基本上是白捡,是给单位创收的,所以可以降低一些。”同样,李秀凤可以赚取提成,三方满意,皆大欢喜。
贩子发财:贩卖证照获利购房买车
据贩卖假证的李秀凤交代,从1999年开始,她开始给别人办理证照,主要面向的是天津的下岗工人和外地来津打工人员。她在天津的一些修车、卖车的地方设立了十几个点,向人承诺只要交钱,就能帮忙上牌照、办理驾驶证,有了“客源”,她再去各地找交警队,问能否为外地办证,一些交警队经不住“创收”利益的诱惑,走上了犯罪道路。
1999年以来,李秀凤和她的丈夫赵建书先后在天津、沧州、廊坊、石家庄等地,成功“诱使”当地某些交警部门和他们走在一起。据李秀凤交代,她一般在交警队收费的基础上提10元或者20元。李秀凤夫妇因此也发了大财,在天津先后购置房产两处,分别价值29万和54万余元。购买了两部汽车,其中的桑塔纳轿车价值18万多元。
办案人员介绍,他们在查封李秀凤在天津的家时,发现那几乎是一个完整的“车管所”,现场搜出的假公章、假购车发票、假身份证应有尽有,办理车牌照和驾驶证的全套手续都可伪造。
李秀凤落网后,她的丈夫赵建书潜逃。被逮捕后,李秀凤变卖了房产、汽车,将非法所得上缴了国库。
以权谋私:“创收”所得盖“交警别墅”
从石黄高速武强出口一下来,就能看到一排排未完工的小别墅,知情人说,这就是武强县交警大队的家属楼,目前已经处于停工状态。
受审者在回答检察人员提问时说,他们为外地人办理证件是为了征地、购房,改善民警的办公和住房条件。显然,通过违规办证,这个目的达到了。据了解,利用账外开支的“小金库”,武强县交警大队又添置了三辆车,全队民警的补助款达到20多万元,在去秦皇岛集体旅游时,每人还曾发了1000元……
据了解,这种为外地人违规办证搞“创收”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对机动车车辆的正常管理秩序,使一些盗抢车辆和一些不合格的车辆驾驶员“合法化”。记者从检察人员的口中得知,通过为外地人“办证”搞创收的,不止武强县交警大队一家,目前,对省内其他有类似情况的交警部门,检察机关也已立案,相关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庭审于当日20时结束,法庭宣布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