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安机关坚持把信访工作与干部绩效考评挂钩,把责任追究贯穿“大接访”活动始终,使全省公安“大接访”工作呈现出良好态势。
截至9月5日,河南省公安机关共接待信访案件23559起,办结23369起,停访息诉23167起,停访息诉率为98.3%。在绩效考评中,有300名存在问题的民警被处理,4个县(市、区)公安(分)局的主要领导被调整或免职。
“大接访”期间,河南省公安厅适时出台了《关于在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中加强干部绩效考评的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提出,要将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公安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和民警等级化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根据绩效考评实施意见,对考评中排名全省前5位的县(市、区)公安(分)局的局长,省市两级公安机关联合组成干部考核组进行考核,符合干部提拔任用条件的,省公安厅将征得其所在的省辖市公安局同意,并报省公安厅党委批准,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提拔任用建议。对排名全省后10位的县(市、区)公安(分)局局长,将依照程序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免职或者调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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