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通过了修订后的证券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修订后的法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27日受权全文播发修订后的证券法。这部法律共12章240条,分为总则、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购、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
这次对证券法的修改,涉及证券法40%左右的条文,进一步完善了证券交易的各项制度,加强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强化了证券监管的措施和手段,加大了对各种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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