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法院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31日首次向媒体公布部分“拒执人”名单,在全社会范围内悬赏“通缉”一批长期恶意逃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或采用暴力抗拒执行的“拒执人”。
据介绍,所谓“拒执人”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仍未自觉履行义务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也包括部分执行阶段下落不明,致使执行通知书无法送达的被执行人。
据统计,这次被点名曝光公之于众的执行案件共60件,其中涉及40个单位和20名个人,未履行的标的额共计人民币1800余万元,美元170万元。
此次海淀法院将通过发布“拒执人”名单的形式发动全社会力量,尽最大努力获取被执行人线索,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定的还款义务;同时,通过此名单提醒社会各界与这些单位或个人谨慎来往,有经济往来时注意交易风险,并且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予以追回的,法院将按申请人向法院所做承诺,向举报人发放执行标的额1-5%的赏金。
海淀法院表示,将与工商、税务、银行、公安等职能部门联合,通过此种方式建立长期有效的联动机制,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时不再只是孤立的司法行为,从各个环节上遏制“判后遗留问题”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