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正在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获悉:从2005年起,自治区各级法院对所有申请再审的案件进行立案审查,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覃日飞说,广西各级法院把二审程序、再审程序作为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案件质量的重要防线,通过对二审、再审案件的精心审理,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通过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的审查,维持正确裁判。
去年全年,广西各级法院共审结各类二审案件14109件,审结各类再审案件1513件。在对所有申请再审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同时,自治区各级法院还设置了信访查询电话,全年共办理各类群众来信24711件次,接待来访65449人次。立卷复查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5449起,审结4092起,结案率75.1%。
《人民日报》 (2006年01月19日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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