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披露,我国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经济发达的珠三角企业也存在这样的现象。
这些年来,中国企业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成本优势在国外大出风头。然而,这种优势如今已经受到了各种贸易壁垒的严重挑战,在诸多贸易壁垒中,占大头的是知识产权,从大陆出口的各类DVD开始,到彩电、数码相机,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遭遇了许多跨国纠纷。评论者指出,专利已成为外国企业削弱我国产品竞争力、阻碍我国扩大产品出口市场的主要障碍。
《日本产经新闻》曾报道,掌握DVD核心技术的七大国外企业,已经从中国企业向国际市场出口的DVD播放机上收取了30亿元人民币的专利技术使用费。中国企业不但已经并继续被迫向国外企业支付高额的专利使用费,而且,这也将导致部分中国企业存在被挤出国际市场的可能。包括日本在内,国外许多企业在政府制定的“专利战略”下,运用专利打压中国企业的国际市场,甚至还将专利用于中国国内市场的竞争,进行大规模的“圈地”运动。据了解,在2004年,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为13万件,其中一半来自跨国公司。
99%的企业未申请专利,折射出的正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诸多硬伤。业界常用“企业与国家的对抗”来形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尴尬局面。有专家指出,中国还缺乏一个整体的知识产权战略系统,这使得企业在应对跨国公司挑战时无法得到国家的保护和支持。在这种“一穷二白”的国家专利战略基础上,不仅是99%的企业未申请专利,更令人担扰的是,这些企业甚至没有主动进行技术创新的意识,也不懂得或不善于运用专利策略开拓市场。在知识产权的利用中,永远处于被动挨打地位。
国家专利战略及其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滞后也造成了中国企业被动挨打的状态。国内一家企业的老总这样说,企业真正需要政府的是政策指导、信息指导,而不是多少钱。国家在了解国外的知识产权信息中有着当然的优势,美国、日本和欧盟的过去和现在都证明了,以知识产权为名的商业游戏需要多种博弈工具:司法、媒体、资本、机构等。而这些工具,都一一整合于国家最基本的知识产权战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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