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农民从乡村走向城市,从农业流向二、三产业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现象。但是由于独有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我国农民进城基本是“移而不迁”,从而形成了“民工”(又称“农民工”)这一充满矛盾和过渡色彩的社会群体。当下这一社会群体的人数已经逾亿,其对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是难以估量的,但是他们自身的权益状况和生活境遇却相当悲惨。可以说,他们用自己的青春和苦难承载了中国快速扩展的工业化和低成本的城市化。但是将一部分人(即使是多数人)的幸福建立在另一部分人(即使是少数人)的痛苦之上决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一个割裂的缺乏基本公平的社会最终会将苦难施加在这个社会的每个成员身上。“民工”问题已经成为构建“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破解的课题。“民工”问题的最终解决也就意味着“民工”的终结,为了这一天的早日到来,政府应当加速户籍、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农村土地等相关制度的改革,尽快消除造成城乡差别和工农不平等的体制性障碍,担当起民工“终结者”的责任。
多维视角下的“民工”:一个过渡性边缘群体
仅从称谓上,我们就不难看出民工群体的过渡性和边缘性。他们绝大多数都从事非农产业,但仍保留着农民的身份;他们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却又与农村有着土地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非工非农,亦工亦农,非城非乡,亦城亦乡,因此被形象的称为“民工”(“农民工”)。时到今日,“民工”这一概念已经超越了社会称谓的意义,具有了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内涵。
从政治的角度分析,民工是国家特殊治理体制的产物。这种特殊的治理体制就是通过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的实施,将国民分割成城乡两大集团,按不同的政策进行管理。我国著名社会学家陆学艺先生称之为“城乡分割,一国两策”。改革开放之前,农民被这种治理体制牢牢地禁锢在土地上。改革开放后,农村实施承包责任制,国家在农村的治理体制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人民公社被废除,户籍制度开始松动,农民才开始有了进城的自由。但是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只是松动并没有完全消解,因此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绝大多数是“移而不迁”,仍然保留了农民的身份,因此才形成了“民工”这一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独特现象。民工的身份变化滞后于职业变化和地域变化,虽然进了城,但不是市民;虽然做了工,但不是工人。如此,他们就不能享受城市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他们为城市创造了巨额的财富,却被视为城市的包袱;他们为城市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和健康,却只能回到乡村去治病养伤。在一个民主法治社会里,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但是,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称在民工身上却得到充分的体现。
从经济的角度分析,民工是在城市“非正式劳动力市场”中就业的职业人群。著名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认为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进城农民因为自身初始条件的限制,多在城市传统部门就业。但是发展经济学的二元经济理论在我国民工就业问题上的适用有其局限性。因为,进城民工面临的不是一个自由竞争的劳动力市场,而是一个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由于受身份的限制和体制内外及社区性、功能性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影响,他们基本上只能在“非正式劳动力市场”中寻求“城市剩余工作”,多从事的是城里人不屑于做的“脏”、“累”、“苦”工作,如建筑、纺织、清洁和服务等行业,大都是些技术要求不高、收入低、缺少福利保障、很少有晋升机会的就业岗位。这种状况固然与民工自身教育、技术素质较低有关,但不能否认的是,他们的从业分布并非是与城市人充分竞争的结果。
从社会的角度分析,民工是生活在城市社会底层的“边缘人”。他们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却并没有融入城市;他们在农村有着土地、家庭等联系,却和农村日益陌生日益疏离。从居住上看,他们大多居住在城郊结合部的出租屋里;从社会交往看,他们很少与城市市民来往,主要与同乡、工友联系,依靠乡村社会原有的血缘、地缘关系,来帮助他们在城市中生存下去,从寻找工作,到生活互助,乃至维护人身与财产安全;从社会地位来看,他们是农村的“精英”,是家乡人羡慕和仿效的对象,但却在城市社会结构中处于底层;从社会氛围来看,他们能够处处感觉到来自城市和市民的歧视;从社会认同来看,他们往往处在一种困惑和迷茫之中,他们不知道自己属于哪里,既不属于工作生活的城市,也与原来的乡村日益陌生(这一点在新生代民工或二代民工身上表现的最为突出)。需要警惕的是他们在被城市边缘化的同时,在乡村也被边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后者会越来越严重。一旦民工成为既进不了城,也回不了乡的社会群体,就会成为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
“民工”问题:和谐社会不能承受之重
民工问题原来是作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三农”问题的一部分而存在的,近来有人将民工问题单独罗列出来,与原有的“三农”问题合并称为“四农问题”。也有学者将民工与失地农民和村落的终结一起合称为“新三农问题”。无论如何,都表明民工问题日益严重。著名国情专家胡鞍钢先生甚至认为,民工问题将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
那么什么是民工问题呢?其实,农民进城在改革开放之后就已经开始,但是作为一个问题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则始于1980年代末春节期间大量民工回乡进城所形成的“民工潮”。当时成千上万的农民如潮水般拥挤在交通线上,给交通和沿途城市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此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对“民工潮”认识的不断深入,民工问题的主题也在不断切换。近年来,民工问题的主题已经转换为如何保障民工的权益。特别是2003年底温家宝总理亲自为民工讨薪后,民工权益问题日益被人们关注。
民工权益问题的被重视从反面说明了当前民工权益状况非常糟糕。民工与市民同工不能同酬、同工不能同权,辛辛苦苦工作,工资却经常被拖欠;他们往往从事着高强度和超长时间的体力劳动,却缺乏起码的劳动保护;他们是城市的建设者和财富的创造者,但是他们的子女却多数只能在简陋的打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他们中有的在工作中受伤甚至死亡,却得不到有效的治疗和合理的补偿。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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