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特警总队宣告成立。上海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主要承担反恐防暴、打击劫持人质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等特殊任务。 新华社记者 杨金志 摄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截至2005年底,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国36个重点城市公安特警队已全部组建完毕。
据了解,公安部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公安特警队装备配备标准》《公安特警队训练大纲》已下发各地执行,中央财政1.5亿元装备补助专款已落实到位。各地为公安特警队营房设施、训练场馆和武器装备建设等共投入经费6.4亿元,营房设施建筑面积达到27.5万平方米,训练场地面积达到1100余亩。目前,各地公安特警队的训练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一批高精尖的武器装备已经配备到特警队,一些地方的公安特警队已经开始承担重大活动安全保卫、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等处突攻坚任务。特警队作为公安机关反恐怖、打击暴力犯罪以及处置一些突发事件的专业队伍的职能作用正在显现。
一年来,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打破常规,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组建工作任务的落实。在人员编制方面,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争取编制部门的支持,采取社会招录、公安院校选拔、部队特招、内部选调和在新增公安编制中统筹考虑、优先配给等多种方法予以解决,确保了警力的质量。北京、天津、沈阳、长春、上海、济南、海口、重庆、贵阳、拉萨等市公安机关将公安院校优秀毕业生优先充实到特警队伍中。哈尔滨、南京、南昌、青岛、郑州等市公安局采取在全局选调和在新增编制中统筹解决的办法,落实了公安特警队编制。在经费、装备保障方面,南京、郑州、武汉、深圳等市公安机关为公安特警队配备了警用直升机,提升了特警队的战斗力。宁波、济南等市公安机关为特警队配备了卫星定位图像传输现场指挥车等先进装备。在营房和训练场馆建设方面,北京、大连、杭州、武汉、深圳、昆明、南宁等市已采取征地、新建、租赁、改造、置换等多种形式,解决特警队营房和训练基地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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