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开幕后,中国政府向会议提交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草案。它主要阐明了国家战略意图,明确了政府工作重点,是未来五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
该草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今后五年内,它将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草案分为十四篇、四十八章,共九十页。在草案中,中国提出了农业、工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发展方向,以及利用外资、对外贸易等的发展重点。草案还详细地阐述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重点任务。
2010年,GDP达到26.1万亿元人民币,单位GDP能耗降低两成左右,城镇化率提高到47%,人口控制在13亿6千万人。这些都已被列入纲要草案。
草案被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后,中国将借助市场、行政、法律等手段保障规划得以实施。规划中的目标和任务,将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也要正确履行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草案被批准后,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还将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中期评估报告,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中期评估需要修订规划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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