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目前有4000多名联防队员,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联防队员的安全保障问题,为联防队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解除大家的后顾之忧。”这段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南关派出所联防大队反扒队员姚春生,在3月12日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的。
他口中所提到的“后顾之忧”并不是没有来由的。2006年农历新年期间,姚春生在抓小偷时,遭群贼殴打直至昏迷,眼部遭受重创。后来他被送到医院抢救,但双眼视力目前仍未恢复。姚春生现在每月只有440元的工资收入,独身一人带着14岁的儿子,其工作、生活一时陷入困境。当人们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新疆见义勇为基金时,却发现这一基金已面临入不敷出的窘境。
以弘扬民族正气、振奋民族精神为己任的见义勇为基金,面对一个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却为何囊中羞涩?
姚春生的受伤经过
今年49岁的姚春生是乌鲁木齐市南关派出所的联防队员。2月5日晚,他在二道桥巡逻时因抓小偷被歹徒报复打伤。
2月5日下午19时许,姚春生和往常一样从二道桥值班岗亭出来巡逻。当他巡逻到二手手机市场时,发现一个“老”扒手正在用夹子偷过路人的钱物。姚春生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捉拿扒手,就在他抓住小偷带往值班岗亭的途中,突然从旁边窜出五六个小偷的同伙,对着姚春生脸部一阵猛击,姚春生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仍勇敢地与几名歹徒搏斗,终因寡不敌众被击倒在地,歹徒们则乘机逃之夭夭。
姚春生随后被送到自治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据介绍,姚春生曾在西藏阿里当过兵,2002年12月加入联防队工作,被分派到反扒小组。他积极配合民警开展工作,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这几年姚春生一直在二道桥一带从事反扒工作,抓了不少小偷,因此被一些小偷视为眼中钉。
姚春生告诉记者:“刚开始的时候,我的脸上裹满了纱布,浑身疼,不太能动。”不过,据记者了解,姚春生更担心的是,自己微薄的收入担负不起医药费,因为他每个月只有440元的工资收入。当人们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新疆见义勇为基金时,却发现这一基金已面临入不敷出的窘境。
但是,为了使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不流泪”,新疆见义勇为基金会还是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军区总医院协商,决定在这两家医院设立“见义勇为紧急救治站”,为见义勇为的英雄开辟“绿色通道”。因此,姚春生在医院享受到免除一半医疗费用的优待。这让姚春生在高兴的同时,着实长舒了一口气。
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窘境
据了解,从2004年开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在两年时间里没有募集到一笔大额捐款,个人主动捐款更是屈指可数。在全市酒店、商场设置的6个募捐箱里,一年只能募集到几百元的捐款,新疆见义勇为的基金募集已经处于尴尬境地。
近日,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负责人李春向记者一吐心中苦水:“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用于奖励勇士、弘扬正气的见义勇为资金将面临入不敷出的窘境。”他告诉记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在1995年成立之初,曾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华凌集团捐助了最大的一笔捐款——50万元。10年过去了,基金会总共募集到700余万元基金,但与全国其他省区市相比,差距仍很大。
“见义勇为者应该得到全社会的赞誉和帮助。基于这一理念,全国各省区市先后成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期望通过筹集基金,使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和扶持规范化、长期化。”李春接着说。
无奈之下,李春只能多次奔波于乌鲁木齐市一些知名的大中型企业“化缘”。企业老板刚开始态度都很好,但一听到要捐助,就会摆出一堆困难不予捐助,还有一些企业的负责人干脆采取不露面的方式来拒绝。这一圈跑下来,只有新疆友好集团爽快地拿出10万元资金,再加之几笔零星捐助,仅募集到26万元。
“照此下去,见义勇为基金将捉襟见肘,面临枯竭。”李春给记者算了笔账,10年来,新疆共表彰自治区级见义勇为个人109人,发放奖金60多万元;另外,救治、抚恤见义勇为受伤、牺牲者,更需要大量资金。新疆有相当一部分见义勇为者受伤后留下后遗症,至今得不到救治;一些家庭因亲人牺牲或致残失去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孩子难以完成学业,老人无法得到照料。“面对这些,仅靠微薄的基金利息资助已是杯水车薪,如果不尽快壮大见义勇为基金,我们对见义勇为伤残者只能是爱莫能助。”
据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目前掌握的情况显示:该区现在有相当一部分居民在见义勇为时因伤致残或致贫,生活陷入困窘。而据记者了解,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现有680余万元,每年利息不足5万元,而目前每年用于奖励见义勇为英雄的资金在5万元到10万元左右。
乌鲁木齐市综治办副主任孙志义告诉记者:“由于资金捉襟见肘,基金会只能大量使用本金奖励英雄。不仅乌鲁木齐市如此,全疆各地见义勇为基金会都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
记者手中有一本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编纂的厚厚的《见义勇为法规条例汇编》,其中许多省市奖励、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有法可依,而新疆的保护条例尚在酝酿之中。这些法规条例中明确指出,基金筹集的主要渠道有政府财政拨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赠。据了解,2002年云南筹备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省政府一次性注入600万元。去年,广州市在中山纪念堂举行见义勇为基金募捐晚会,共收到各界捐款3378万元。
新疆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感慨地说:“面对危险,能不能见义勇为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见义勇为的英雄们受伤后,没有人帮助他们治疗,一些见义勇为者牺牲后,家人得不到妥善安置,他们的遭遇会影响到身边的许多人,长此以往,谁还能见义勇为?只有有了充分的保障,才能激励更多的见义勇为者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见义勇为基金出现窘境的原因
记者了解到,见义勇为基金之所以发展缓慢甚至入不敷出,与以下三方面的原因密不可分。
一是缺乏统一的鼓励见义勇为的法律或政策。1993年,由公安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等部委联合发起,成立了全国性的公益社会团体——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随后,各地相应成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但截至目前,全国尚无一部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条例,各地只好根据自己的实际出台奖励、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地方性条例、法规、办法等。新疆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刘新胜说:“制度的不统一,客观上给各地见义勇为奖励与救助工作带来难度。”
目前,国内没有关于“见义勇为”的明确定义,对见义勇为基金的来源也没有统一规定。实际上,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负伤、牺牲的见义勇为者,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对他们进行奖励、救治或对他们的家属进行优抚,应该属于正当的公共财政支出。如果能从法律上保证见义勇为基金的来源,将从根本上使这一基金摆脱困境。
二是缺乏对捐赠者的激励政策。新疆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刘新胜说,企业是募集见义勇为基金的主要对象之一,企业的特征是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仅靠企业出于社会责任去捐赠难以维系长久。在国外,为慈善事业捐款的企业可以得到一定的免税待遇,但我国却没有类似的规定,因此会影响企业的捐赠积极性。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作出捐赠后无法从政府处得到免税等回报,只好将这部分开支计算在生产成本里,最后还是要转嫁给消费者。
三是对见义勇为基金的宣传力度不够。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许多人并不知道见义勇为基金会,对见义勇为者能够享受到怎样的奖励或救助更是一无所知。市民刘先生说,只知道见义勇为后,如果媒体参与呼吁,会有更多市民来捐赠。很多市民认为,见义勇为者在事发的瞬间一般都不会考虑受伤甚至牺牲后对本人和家庭的影响,但一旦发生意外,医疗费、就业和家庭困难等一系列事情就会接踵而至。因此,国家应该出台具体的救助办法,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
“三服药”应对见义勇为基金窘境
国内一些研究者认为,化解见义勇为基金窘境要用好“三服药”。
“第一服药”是制定见义勇为法律法规。新疆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人认为,人们对见义勇为的呼吁,从某种角度来看,恰恰正是我们缺少见义勇为的精神。因此,面对这项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事情,国家有必要整合各地现有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定一套放之国内而皆准的见义勇为法,内容涵盖见义勇为定义的确定、奖励和救助办法等,使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让任何一位见义勇为者在需要经济资助时都得到资助。
“第二服药”是,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并出台鼓励社会捐助的优惠政策。据了解,我国各地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初期,本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和社会捐助。但近年来,政府拨款在许多地方几乎成为空白。
一些市民和企业界人士建议,见义勇为弘扬的是社会正气,因此政府应该将见义勇为拨款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国家应该出台专门针对见义勇为募捐者的奖励措施,比如免除一定的税收,给与投资优惠等等。同时,为见义勇为者的补偿保底,并为见义勇为者买保险。这样,见义勇为者可以从侵害人、受益人、保险公司和见义勇为基金会获得三份赔偿或补偿。新疆见义勇为基金会正在酝酿整合全疆见义勇为基金,更加有效地奖励救助见义勇为英雄。
“第三服药”是,多渠道救助见义勇为的英雄。一些研究者建议,见义勇为基金会除了募集一定资金外,还可以考虑其他激励与救助途径,如新疆在医院设立见义勇为紧急救助站、内地一些省区设立的见义勇为相约医院等。除此之外,民政部门、劳动部门对见义勇为者的家庭生活、就业给予支持等措施都是解决见义勇为基金困境,救助英雄的有效途径。
很难想象一个人人见了犯罪分子都噤若寒蝉的社会将是什么样子。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疾声呼吁:我们需要见义勇为的英雄,而培育见义勇为的生存土壤,是每个人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