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草案)》
新华网北京4月12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2004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取得了明显成效。新的粮食流通体制基本框架初步确立,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稳步推进,粮食流通秩序逐步规范,粮食产销合作得到加强,为促进粮食生产发展、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推进,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进展不够平衡,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机制尚未建立,粮食宏观调控和流通监管体制有待健全。必须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二)加快清理和剥离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挂账,继续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分流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抓紧库存陈化粮的定向销售,妥善解决企业历史包袱。(三)积极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多种粮食市场主体,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执法,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维护正常流通秩序。(四)加强粮食产销衔接,逐步建立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大力发展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建立有利于产销区协作发展的支持体系,支持和引导产区与销区优势互补。(五)切实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完善粮食直补和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大对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完善中央储备粮食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中长期粮食供求总量和品种结构的平衡机制,保证市场粮食的有效供应。
会议认为,为了加强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更好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是十分必要的。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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