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行的旨在改革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模式的药品招标已从侧重价格走向侧重质量,强化药品的安全性。广东、天津、辽宁、内蒙、江苏、浙江等24个省、市采取了让曾售假的企业取消竞标资格的方法。
这是记者日前从北京大学召开的卫生经济与管理国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于政策研讨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广东等省严格按照生产假药的厂商两年内不能参加药品招标的规定,取消了曾有过售假行为、受到国家药监部门处罚的治关节炎药品妥抒等一批生产经营企业的中标资格。有关专家指出,药品采购工作推行5年来,使医院药品采购行为得到了规范,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0%-30%,推动了药品企业竞争,使好产品中标率上升。
有关专家认为,药品采购的核心应走向侧重质量,不能成为再降价的手段。如何把疗效和价格结合起来,鼓励新药研发已成为下一步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广东省药品采购竞标部门从重处理一个曾经售假的企业,取消其竞标资格,给售假企业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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