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日前对上杭县看守所退休民警邓荣华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邓荣华虐待被监管人罪名成立,但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邓荣华从1998年起从事公安工作,担任上杭县看守所监管人员。2006年5月9日,邓荣华到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投案,交代在管理被监管人员过程中,曾打过不服从管教和达不到看守所管理要求、纪律要求的被监管人员,表示愿意接受对其定罪处罚。
上杭县人民检察院随后对邓荣华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的事实进行立案侦查。6月28日,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邓荣华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向上杭县法院提起公诉。7月4日,上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查明,2005年2月至2005年11月,邓荣华在履行职务管理被监管人员期间,对不遵守监规或不服从管理的被监管人员游某等6人用殴打、罚跪等体罚手段进行处罚,迫使其服从。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荣华在担任上杭县看守所管教民警期间,工作态度粗暴、工作方式简单,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体罚虐待,其行为已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但其系以履行职责、管理被监管人为目的,犯罪主观恶性小,犯罪手段一般,犯罪情节较轻,且属自首,遂依法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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