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4日电(记者任芳)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2005年2月在一次讲话中指出。几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庆招待会上再次强调,中国要“坚持反腐倡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和本质特点。胡锦涛总书记重提社会公正,并把它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预示着中国政府职能定位的回归。”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主任吴忠民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
吴忠民说,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公正。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政府扮演着全能型的政府角色,开放以后试图扮演经济型的政府,以取代企业家和相关职业群体的位置。中共1993年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就是一个经济型政府职能定位的明确表述。
胡锦涛的讲话在4个月后全文刊发。他在讲话中指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要依法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要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够接受教育,进行劳动创造等。
随后,一系列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目标的措施陆续出台。
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分配制度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首次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进行了修正。
2006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强调“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提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2006年9月,新的《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中国农村的义务教育终于“免费”,为民众的“起点公平”奠定了重要基础。今年春季开学时,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5000万学生的学杂费已经免除;明年春季开学时,免费义务教育将推广到中部和东部地区;同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城市义务教育的“免费”工作。
2006年9月30日,卫生部等四部委联合部署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投入200多亿元,建设和改造中西部地区和东部贫困地区2.2万所乡镇卫生院、1300所县医院、400所县中医医院和950所县妇幼保健机构。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实现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将于2006年10月召开的中共第十六届六中全会,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可以预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理念将得到更加系统的阐释,更多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的措施将会陆续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