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拟提请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的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稿,并决定六中全会于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
有关报道表明,此次政治局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包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必须”,以及“关键在党”两方面。中央党校资深党建专家叶笃初教授对《瞭望》新闻周刊说,这意味着全会研究、讨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也是这两大块。
在叶笃初看来,当前公布出来的政治局会议内容,实质上就是政治局会议的公报,虽然不到1200字,但蕴含着丰富的信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指导性,勾画了“集这两年和谐社会实践与理论之大成”的六中全会的基本轮廓。
“六个必须”通盘方案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5日的政治局会议提出了“六个必须”,叶笃初认为,这六个方面构成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通盘方案。
这“六个必须”依次为: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必须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
叶笃初说,作为通盘方案的“六个必须”并非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互相衔接、交错的。“以人为本”是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高原则;科学发展观则是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条红线;其他四个方面,涉及到发展、改革、稳定、执政等各个方面。
以往经验集大成
在“六个必须”等极为原则性的表述中,有不少新内容,如“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等。叶笃初说,这是对以往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新的总结。
叶笃初表示,自十六大提出“社会更加和谐”,尤其是自十六届四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年来,我们党在这方面的认识上逐渐深化,理论更加成熟,经验更加充实,机制体制也趋于完备。
“‘六个必须’这个通盘方案本身就是对以往研究、探索中的新概括。”叶笃初说。
在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五个方面的内容,如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等。
在2005年2月的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中央又在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两方面提出了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九大课题。成为后来几年理论、政策、工作研究的提要,也为即将到来的六中全会作了准备参考。
叶笃初称,这两年中,对于社会情况的调查研究没有停止,解决群众实际利益问题没有中断,健全完善社会管理机制没有放松。正是在以往实践、理论的基础上,中央总结出“六个必须”,涵盖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方面面。
中央还曾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新的重大课题,很多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叶笃初表示,六中全会尽管是一次集大成的历史性会议,但仍然不能设想毕其功于一役。像经济改革、精神文明建设,都是经历了两次中央全会的推动。对当前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些问题,同样还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认识过程。
共享共建关键在党
此次政治局会议开宗明义强调,我们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叶笃初认为,“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意思虽早有体现,但这一表述也属最新总结。
和谐社会建设需要集全社会之力,而执政党更是其中关键。此次政治局会议强调,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在不久前的建党85周年讲话中,胡锦涛代表党中央指出:要紧密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
“党的先进性建设是治党战略,和谐社会建设是治国战略”,叶笃初说,这两个战略思想是密不可分的。
叶笃初表示,从此次政治局会议“公报”关于党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的要求中,可以看出很多具有很强针对性、现实性和指导性的内容。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激励干部真抓实干”,“和谐社会不是讲出来的,更不是吹出来的,而是实实在在干出来的。”叶笃初说,在此前的实践中,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确实存在着“说得多、干得少”的情况。
“加强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政策的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的要求同样切中此前工作的短处。叶笃初说,过去在许多地方,相较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一切以GDP为中心,忽视了社会管理、社会建设。
在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的情况下,由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许多人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化并不顺利,停留在分散的“自然人”、“经济人”阶段,叶笃初说,这就不仅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也需要党组织进行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支持社会组织的有序发展。
和谐地位前所未有
“在我的印象中,近年来从来没有哪次中央全会如此牵动人心,如此引起社会广泛关切,”叶笃初说,这是因为和谐社会这个主题牵涉到全社会,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以中央全会的形式专门研究和谐社会,本身就意味着对其的重视。相应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谐社会建设地位的上升之快在近年来更是引人注目。
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称: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此后,社会建设便与经济、政治、文化一起相提并论,“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战略意向日趋明晰。
今年的建党85周年讲话中还称,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而此次政治局会议“公报”则称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
叶笃初还指出,在今年7月的一次政治局会议上,中央提出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将“和谐”列在“富强民主文明”之后,超出了目前党章中的相关表述,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这更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叶笃初说,起先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以看作是对社会出现不和谐的因素的承认与采取应对措施,而提到目前的高度后,已堪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了。
中国特色必须坚持
“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的和谐社会,这一点我们必须明晰。”叶笃初教授对《瞭望》新闻周刊强调。
叶笃初说,此前出现的一些问题和不和谐因素,并不是制度与道路本身的问题,而主要是转型时期、现代化进程中带来的困扰。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只能以深化改革来解决。改革方向不能动摇,目前已成为基本共识。
叶笃初指出,我们国家在面临、处理“不和谐”时,与其他很多国家不一样:我们固然有高度集中的体制遗留下来积重难返的问题,但在很多问题上我们是先认识到、继而提前下手解决的。
“恰恰由于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具有许多有利条件。”叶笃初说。
这些有利条件,用胡锦涛在2005年2月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来说,主要是如下四点:
首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最根本的保证。
其次,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我们已经具备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可以为缩小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完善社会保障、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等提供更充分的物质保证。
第三,在我国,各阶层、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政治上享有平等地位,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第四,马克思主义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并不断得到巩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教育科技文化事业不断发展,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民族凝聚力显著增强。
最近中央对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与立案,在叶笃初看来,正说明了我们党有消除不和谐因素的决心和能力。这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于即将到来的六中全会,营造了一个好的氛围。(记者汤耀国实习生石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