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些同志认为,即将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重点议题并做出决议,这是对过去强调斗争的一种完全放弃,甚至还概括出“和谐哲学”与“斗争哲学”,并且把两者截然的对立起来,似乎构建和谐社会就不会再有斗争,也不能再有斗争,要从此告别斗争哲学。9月27日,人民网观点频道观点集粹栏目发表的“告别斗争哲学建设和谐社会!”的文章就是一个例子。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客观世界充满着矛盾,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处处有矛盾,这是矛盾的普遍性。马克思主义在承认矛盾普遍性的同时,还认为矛盾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具于矛盾的统一体之中。从马克思主义的矛盾原理出发,来分析和谐社会的构建,我认为,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党在新形势下确定的长远目标,并不是说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就没有矛盾了,就可以放弃斗争了。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国在世界上提出了构建和谐世界的目标,难到能说在构建和谐世界的过程中,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就可以保持一团和气,放弃斗争吗?讲和谐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国际斗争,如国际间的武装冲突;讲斗争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和谐。如果只讲和谐、不讲斗争,反恐斗争也不反了、跨国犯罪也熟视无睹了,台湾闹独立了也任其闹了,帝国主义打到家门口也不管了,这可能实现真正的和谐世界吗?可见,所谓放弃斗争、所谓告别斗争哲学,偏面去讲和谐,是违背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这是从哲学层面来说的。
再从现实层面来说,我们党之所以确定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不是因为社会已经和谐了,人们都大公无私了,社会已经到了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了,而是针对目前社会确实还存在大量不和谐因素的情况下才提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放弃斗争,告别斗争哲学,这弃不是要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引向歧途吗?对此,人们不仅要问,当前社会腐败现象已经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感,在这种情况下,放弃斗争、告别斗争哲学,不开展反腐败斗争,社会能和谐吗?再就是面对社会上制假贩假、走私贩毒、抢劫杀人等各种破坏社会安定的刑事案件,如果放弃斗争、告别斗争哲学,不进行严厉打击和斗争,社会能安定吗,没有社会的安定,那来的和谐社会。相反,只有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只有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同各种不法分子作斗争,才能谈得上构建和谐社会。
可见,无论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层面,还是从现实层面来看,构建和谐社会并不意味着放弃斗争、告别斗争哲学,从一定意义上说,为了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更要重视反腐败斗争,更要重视刑事斗争、严厉打击各种不法犯罪。至于人民内部矛盾和不同利益群体间的矛盾冲突,应该按照合情合理的方式来处理,不能犯过去扩大化的错误,不能搞你死我活的斗争,但这也不意味着就要放弃斗争、告别斗争哲学。因此,在处理和谐与斗争的关系上,既要讲和谐,也要讲斗争。一句话,没有斗争实现不了和谐,不着眼于和谐,斗争会步入歧途。当我们真正从哲学层面和现实层面来看待斗争与和谐的时候,“斗争哲学”与“和谐哲学”是合二为一的,而不是截然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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