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25日召开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进行修改。
每年的中央全会内容,总是十分重要和备受关注。去年的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而今年即将召开的六中全会,又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主要议程,这是过去历次全会所未曾有过的。它传递了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信息:六中全会将把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向前推进一大步,必将对中国的现在和未来产生深刻的影响。
中央全会专门研究社会事务,以社会和谐的传神之题,给人们以亲和与凝聚的特别感受。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后的今天,一方面由于经济腾飞,贫困现象大幅下降,中国从整体上已经呈现小康;另一方面,社会财富急剧增长的过程中,贫富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凸显。在这个关键时期,“和谐社会”理念的诞生,既是一场适时的观念革命,又是务实的审时度势之举。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在继续秉承“经济发展是硬道理”的同时,明确把政策重点放到均衡发展上——东西部发展的均衡,利益分配的均衡,城乡发展的均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均衡,其核心就是和谐二字。
当前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在广度上已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在深度上已触及人们具体的经济利益。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进入1000美元的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处理得好,能够顺利发展,经济能够很快上一个新台阶,处理不好,经济将停滞不前或倒退。中国目前已进入这样一个时期。
然而,借鉴这个“国际经验”时,又必须厘清一个问题:所谓把矛盾处理好,并不是要等矛盾重重,陷入困境时才去破解矛盾,这样的代价太大。真正高明的做法,是高瞻远瞩地提前布局,调整社会关系,调整利益格局,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促进和实现社会和谐,以此将各类矛盾化解于萌芽阶段。从这个视角考量,我们就可以更深刻地领悟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作为主要议程的巨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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