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权威专家称,中共六中全会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
新华网北京10月11日电 为期四天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10月11日在北京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改革开放28年来,社会建设首次成为中共中央全会的主要议题。
党内分析人士说,中共已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并首次与中共的共产主义终极理想目标相联系。
全会认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共“不懈奋斗的目标”和“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全会强调,中国“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中国共产党自执政以来第一个加强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它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
他说:“决定是在进一步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获得的崭新科学论断,体现了中共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
党内的分析人士认为,中共有关和谐社会理念的确立,标志着中国在经过近30年改革开放的探索后,终于有了一个能够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的科学理念。
全会发布的会议公报说,经过长期努力,中国已经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并强调在新世纪新阶段“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到2020年,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公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共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专家叶笃初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前增加了“和谐”的修饰语,这是一个重大变化,这超出了目前党章中的相关表述。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构建和谐有着永远的指导意义,而且这也是与中共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相契合的。”
他认为,随着中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生产力达到新的水平,应当更多地注重社会发展的均衡与和谐,“中国要发展,要繁荣,同时也要和谐”。
全会发布的公报说,中国将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展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工作。
党内分析人士说,这意味着,中共将着力构建与农村、就业、教育、医疗、环保等等关乎民生的具体制度和机制,以尽量减少执政过程中人为因素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叶笃初说,六中全会的主要意义之一就在于“把关于和谐社会的理念变成一种制度,提高到制度化水平上”。
会议公报说,中国将通过有重点分步骤持续推进的方式,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而在这一过程中,中共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会议公报告诫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中国社会还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需要“保持清醒头脑”,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叶笃初说:“尽管六中全会是一次集大成的会议,但仍然不能认为就毕其功于一役了,对当前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些问题,同样还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认识过程。”
党内分析人士预测,根据六中全会的精神,中国将会迎来新一轮的改革和创新浪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