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衡水12月7日电(记者王立志)今天,衡水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高宏志同志为衡水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接受冀纯堂同志辞去衡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高宏志,男,汉族,1967年10月生,正定县人,1990年12月入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教育学硕士学位。历任团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团省委副书记、党
组成员,团省委书记、党组书记等职,2006年11月后任衡水市委副书记。是七届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