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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2007-11-16 07:35: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对此作了明确部署: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我们党着眼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这一重要精神。

  深刻认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

  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主要包括发展社会事业、扩大公共服务、协调利益关系、完善社会管理、调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以及这些方面的改革和建设。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并强调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建设,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认识、新概括,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重大意义。

  这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这一科学和精辟的论述,体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既要求大力发展生产力,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物质基础,又要求不断完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使全体人民走共同富裕道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根本目标,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社会物质财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时,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不断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我们党关于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部署,每一步都把经济发展的目标同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进步的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作出统一部署。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生产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建设,这是我们党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集中体现,也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部署,反映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

  这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抓住机遇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才能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离开发展,一切无从谈起。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科学发展观要求发展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兼顾和协调好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

  这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抓住了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抓住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和影响社会和谐安定问题的关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同时又是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其基本要求,就是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扩大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要理顺分配关系,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就是要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这样,才能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把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万众一心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这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取得了重要进展,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总体形势很好,我们拥有加快推进现代化事业的许多有利条件。但是,在前进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的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仍然不平衡;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部分低收入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等等。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同时,人民群众在新的发展阶段,期待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生活环境以及个人全面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社会的公共需求快速增长,也更加需要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我们党提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标是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法制更加完备、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足。这就必须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可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改变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课题。

  总之,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着眼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刻认识、全面把握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精神实质,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基本要求是:积极解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为此,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发展教育也是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必须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第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展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特别要切实加强德育工作,把思想道德素质放在首要位置,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第二,优化教育结构。要坚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形成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第三,推进教育改革创新。要着眼于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改进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特别要推进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使学生得到主动的、生动活泼的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第四,坚持教育公益性质。教育是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对全体国民、对国家和民族现在和未来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共事业,政府负有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必须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规范教育收费,健全公共财政投入和保障机制,为全体国民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和条件。要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做好这些工作,有利于全面发展教育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推动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还必须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素质,把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条件。我国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这是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有利条件。同时,扩大就业的压力很大,就业形势严峻将是我国今后较长时期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因此,必须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第一,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坚持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互动,积极发展经济和调整结构,以发展促进就业,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这就需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新行业、新产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尽可能多地增加就业岗位。第二,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重大方针。创业不仅是创业者自己实现就业,还可以通过发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多种创业形式,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的人就业。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营造自主创业的社会环境。运用好财税、金融政策,增加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加强技能培训和信息服务,积极培育创业主体,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推动创业型社会建设,扩大就业容量。第三,推进就业体制改革创新。要统筹城市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要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大学生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就业。第四,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要规范企业行为,认真实施工时、休息休假、最低工资、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标准。继续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国家为解决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平等就业、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等政策,都应认真加以落实,还要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要加强劳动执法监督,特别要解决好非法用工、超时加班、劳动条件差等问题。这样,有利于扩大就业,也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制度,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出现了城乡、地区、行业和部分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持续拉大的现象。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第一,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这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分配制度,目的在于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在这里,合理兼顾效率和公平,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一个时期以来,人们往往关注初次分配解决效率问题、再分配解决公平问题,实际上目前许多分配不公问题产生于初次分配领域。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是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内涵的丰富和完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这既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不断增加社会财富,又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第二,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这“两个比重”,是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调整。一个时期以来,在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和企业所占比重持续提高,而居民收入所占比重明显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这是多年来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投资率持续偏高,消费增长缓慢、消费率偏低的重要原因。提高这“两个比重”,有利于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有利于增加广大劳动者收入,维护劳动者权益,也有利于合理调整投资与消费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第三,加大个人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总的原则是,“提低、扩中、调高、打非”。“提低”,就是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要强化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使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收入随着经济发展逐步较多地增加。“扩中”,就是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要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使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调高”,就是切实对过高收入进行有效调节。要正确运用税收手段,使过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通过税收等形式由国家集中用于再分配。“打非”,就是取缔非法收入。要严格执法,对偷税漏税、侵吞公有财产、权钱交易等各种非法收入依法取缔和惩处。还要规范垄断行业的收入,引入竞争机制,打破经营垄断;规范垄断性企业资本收益的收缴和使用办法,合理分配利润。总之,要通过改革和发展,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防止两极分化,使全体社会成员逐步共同致富。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历来被称为人民生活的“安全网”、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和收入分配的“调节器”,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社会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总的看还不够完善,存在着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总的要求是: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此,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化,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三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城市要继续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在农村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此外,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促进社会和谐的特殊功能,应当支持其加快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还要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商业保险能够满足人们更高层次和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要,也应支持其加快发展。同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搞好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加强基金监管,杜绝非法侵占、挪用,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要逐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这有利于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也有利于促进劳动人口在全国范围的流动就业。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当前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应当把解决住房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加快建立适应全体居民需要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特别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制度,要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健康是国民素质的重要体现,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多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与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的需求仍然差距较大,存在着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大力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要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总的原则和要求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这是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和主要目标,要围绕这个框架和目标,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同时,要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为突破口,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卫生投入体制、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要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展妇幼卫生事业。这些对于提高全体国民健康水平、增强健康体魄,都具有重要意义。

  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必须把完善社会管理作为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第一,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第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第三,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社会组织具有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把它们的作用利用好、保护好、发挥好,有利于降低政府社会管理成本,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社会认同感。要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第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能力。第五,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国家安全战略,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各种分裂、渗透、颠覆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的几个重要关系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因此,在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几个重要关系:

  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告诉我们,经济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社会建设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目的,也为经济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增加社会财富,从而为改善民生、加快社会建设奠定物质基础;否则,改善民生和社会建设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社会建设,使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相协调。如果社会建设滞后,各方面社会矛盾必然增多,经济建设的制约因素也就会增多;而且经济建设如果不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归宿,也就会失去动力和支撑。鉴于当前我国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少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亟待解决,必须在经济建设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建设,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总之,要坚持合理统筹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使二者相互适应、协调推进。

  正确认识和处理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人口多、底子薄,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目前经济发展水平总体不高而且发展很不平衡。因此,解决民生问题和发展社会事业需要作长期不懈的努力。我们既要积极进取,尽最大努力加快社会建设,抓紧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又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随着经济发展逐步解决问题,稳步提高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水平,而不能要求过高过急,那样既不利于解决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会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损害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要坚持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工作。必须清醒认识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还需要继续奋斗十几年,基本实现现代化还需要继续奋斗几十年,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则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必须始终提倡和坚持艰苦创业,发扬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现象。

  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改善民生,加快社会建设,必须正确发挥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质,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福祉,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推进这些事业,要从指导思想、制度建设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坚持体现公益性原则,切实强化政府职责,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特别要不断增强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减轻群众在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住房等方面的支出负担。调节收入分配、扩大社会就业、加强社会管理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理应更多地承担起责任。同时必须认识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公益性事业发展形式不是单一的,运行机制也不是一样的,政府不应当也不可能包办一切。广大人民群众多样性、多层次和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不可能完全由政府直接提供。要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对能够实行市场运作的公共服务,应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一方面,有些社会事业的发展,政府还没有履行好该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有些该由市场和社会组织解决的问题,政府却包揽过多。必须按照政事分开、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分开的原则,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参与机制。要把那些适合或可以通过市场、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以适当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引进竞争激励机制,以扩大公共服务的供给,并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正确认识和处理增加投入和深化改革的关系。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一要靠增加投入,二要靠深化改革。不增加投入,社会事业就不能加快发展;而不深化改革,增加的投入也难以有效发挥作用。所以,必须把增加投入和深化改革这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家实力不断增强,财政收入明显增加,我国现在有条件较大幅度地增加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建设的投入。要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增加对社会建设的投入,为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更多、更有力的支持。同时,要实行有利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对社会发展领域的投入。既要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又要大力调整供给结构,特别要注重向农村、向困难地区、向中西部倾斜,努力改变公共服务设施分布不合理的状况。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建设领域中事业和产业的关系。既要加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各项社会事业,又要发展那些面向市场需求的各类服务产业,以事业带产业,以产业促事业,逐步形成社会事业和服务产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蓬勃发展的局面。我国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与社会领域改革滞后直接相关。必须针对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存在的弊端,加大社会体制改革力度,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否则,增加投入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就难以有效地转化为增加公共服务,也难以实现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还要加强社会领域的法制建设,把社会建设和管理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只有这样,才能逐步使我国成为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充满活力而又安定团结的国家,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

 
【专题】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编辑: 余伟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