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16日在北京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2008北京奥运会的举办,要为运动员提供一个公平、干净的环境,抓好兴奋剂的管理至关重要。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药源性兴奋剂的管理。
吴浈介绍说,这些措施包括:第一,加强兴奋剂生产源头的检查。肽类激素和蛋白同化制剂的产品,要求必须有生产许可的企业才有资格生产,没有取得许可资格的一律停止生产。同时,对出口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必须通过药监部门的审批同意才能出口。第二,药品经营企业要批发、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第三,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在零售药店一律不准销售,这是法律规定;第四,要求含有兴奋剂的药品复方制剂,生产企业必须在药品包装上标明“运动员慎用”的标识,零售药店销售此类药品必须也要有“运动员慎用”的标识。凡是没有“运动员慎用”标识的含有兴奋剂的复方制剂要停止销售。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16日邀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等负责人就“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
吴浈还说,中国已建立了奥运期间的药品储备机制,到现在为止,奥运期间所需要的药品,其品种名录和数量已基本建立。
在谈到奥运会的食品安全问题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孙咸泽介绍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北京奥运会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北京奥组委、奥运会主办城市、协办城市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供应奥运会的食品,按照国际的最高标准来组织生产,对奥运会食品的供应商、赞助商及奥组委认定的境外奥运备选企业的生产环境、安全指标以及动物性食品抗生素、激素残留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同时还建立了奥运食品安全监控和追溯系统,加强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信息搜集发布和日常监督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