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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诞生记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0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兰红光摄

  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题: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诞生记

  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进而带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创新局面——这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摆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新课题。

  2008年10月12日下午3时许。北京。人民大会堂。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农业稳,天下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这个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全局出发,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战略举措。

  总结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凝聚全党集体智慧,反复修改形成的这个决定,体现了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适应当前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亿万农民的共同心愿,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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