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首场询问会冒出了一股“火药味”。询问会是由深圳代表团针对第三届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过程中存在的户籍门槛问题,向广东省经贸委、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发起的。其中的“火药味”表现在,一个是应询方回答耗时太多,言语太拖沓而被代表打断;另一个是代表依据省里的现有法规,对应询方的解释进行了反驳。
按照相关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省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代表在审议议案和工作报告时,可以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询问会是常见现象,而广东省人大的这一次询问会之所以在当地轰动一时,也许在于折射了诸多同类会议的“和风细雨”吧。那么,这里的所谓“火药味”,实际上就是应询官员有些难以招架,脊背上当时可能就有串串汗珠接连滚下。
在我看来,人大询问会不妨有点儿“火药味”。——需要声明,这里决无鼓吹“战争”的意思。“火药味”未必就是一定要双方唇枪舌剑,截然对立,而是借此能够把质询的问题相对充分地暴露出来:已然那样,为什么会那样。在我们这个讲究人情、“老好人文化”盛行的社会,“和风细雨”自然容易接受得多,哼哼哈哈,开个会跟没开一样,开完了,一切依然故我,这是当下“会海”之所以备受诟病的典型写照。人代会是人民代表共商国是的所在,代表们看似咄咄逼人,归根到底在于应询单位的表现:他们对存在的问题不能给出圆满的解释,没有给出改进的办法。从这个意义上看,“火药味”是代表切实履行职责的一个侧面反映,也是人代会开得质量之高的一个侧面反映。因而笔者乃有提倡的建议。再进一步看,这也给今后的其他单位提了个醒:敷衍了事的话,指望“一团和气”是不可能了。所以,“火药味”或许还有助于防患于未然,推动行业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免得自己被“晾”在台上。
当然,不妨有点“火药味”,并不意味着询问会“火药味”越浓越好,暴露问题是为了最终解决问题,能够“和风细雨”自然还要“和风细雨”。但对我们这个仍然处于转型期的社会而言,对一些不自觉地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的已成痼疾的工作作风,不下“猛药”可能不足以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