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4日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显示,各地采取落实偿债责任、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设立偿债准备金等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积极纠正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查出的各类违规问题。
针对违规为464.7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通过协商解除担保协议、撤销承诺函、被担保单位筹集自有资金归还等方式,整改到位220.27亿元;
针对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抵押或质押取得债务资金731.53亿元问题,有关单位通过完善相关手续、充实抵押物、增加合法抵押物、完善贷款手续、加快土地征收和拍卖、变更土地收储单位名称、与银行协商归还贷款等方式,整改到位230.61亿元;
针对1319.80亿元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相关地方通过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合理加快工程进度、理顺资金审批手续、及时归还等措施,整改到位1017.47亿元;
针对351亿元债务资金被投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和“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问题,相关单位通过清理催收被挪用债务资金、理顺项目间资金关系、调整贷款债务人、以自有资金置换或由财政安排资金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到位140.35亿元;
针对融资平台公司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等2441.5亿元问题,相关地方通过充实资本金、推进公司股权多元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变更登记、清理整合等措施,整改到位983.23亿元。对其他问题,各地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整改落实。
据悉,财政部实施了新的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债务信息月报制度,强化债务动态监管;审计署、教育部、财政部正组织地方政府对公办普通高中债务情况进行深入和全面的调查研究,中央财政还设立了支持地方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奖补专项资金。
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13个省级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有的设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有7个省级政府制定和完善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或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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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万亿元地方债今年到期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4万多人,对全国所有涉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的25590个政府部门和机构、6576家融资平台公司、54061个其他单位、373805个项目和1873683笔债务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万亿元。从偿债年度看,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2012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务有1.84万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达到1.298万亿元,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2972亿元。
(据新华社电)
- 2010年度地方政府债务涉及违规资金超过5000亿
- 中国各地积极纠正地方债务举借管理中的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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