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为互联网上什么事都能干。一个80后维修工,为了提高会员等级、看到更多的淫秽录像,在同一网站上传了94个淫秽视频和131个淫秽图片。
昨天南岸区检察院公布,这个80后因为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批捕。
维修工沉迷淫秽网站
承办检察官称,梁某出生于1982年,是某集团的维修工。
梁某交代,2010年12月12日,他在家上网时,从百度贴吧中看到一个叫十八和谐的网站,点击进去发现是一个传播淫秽物品的网站,上面有大量淫秽图片、淫秽视频等。他想一饱眼福,但了解后得知,必须要注册成为该网站的会员才能查看这些内容,而且会员等级低,可看的就少。
会员等级的高低,是根据会员在网站中获得的金币来衡量,金币越多,等级越高。要想获得金币,就得在该网站上传淫秽帖子。上传越多,点击越多,回帖越多,金币越多。
种下种子引来跟帖
梁某交代,当天他注册成为会员,同月27日第一次上传。他上传的这些淫秽信息,大多是该网站上的。
梁某介绍,他先在网站上下载一个种子(一种电脑文件),通过种子对淫秽信息进行发帖。每一个种子至少指向一个视频文件,最多的指向近10个视频文件。到2011年1月9日他最后一次发帖,他总共发布了75个至100个淫秽视频文件和一些淫秽图片。
梁某称,他发的淫秽帖子一般都有回帖,从几个到十几个不等,点击量从几十次到几百次都有。
发帖近一年被抓
检察官称,梁某发淫秽帖都是在自家的电脑上完成的。证据显示,他从最后一次发帖到2011年12月5日被抓获,将近1年的时间。
警方从梁某家中的电脑硬盘内,提取了相关视频文件和图片送检,经鉴定,这94个视频文件、131个图片文件属于淫秽物品。
检察官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关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40个以上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以牟利为目的,只要20个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手机发400条黄色短信要被追责
重庆刑事律师网、智豪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选刚称,法律明文规定,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400件以上,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这里的短信息,是指人们日常生活中通过手机发送的黄色短信。
所以,只要同一人发送400条黄色短信就涉嫌犯罪。而这400条短信的统计时间,可能是在长达一年半载的特定时间段,并非某一天某一周的短期内。
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发200条黄色短信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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