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颁布首份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针对目前高校教师存在的种种问题“对症下药”。新规颁布后,高校教师如道德失范,不仅将在绩效考核和评奖评优时被“一票否决”,甚至还有可能因此丢掉“饭碗”。
症状:轻教学轻育人
规范:公正对待学生
据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廖舒力介绍,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的条件下,部分高校教师责任心不强、教书育人意识淡薄缺乏爱心。个别教师甚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严重损害人民教师的职业荣誉。有的少数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意识淡薄,言行不规范,不能为人师表。
有些高校教师社会兼职过多影响教学。廖舒力说,学生至少有请教教师的权利,而教师社会兼职过多影响教学,甚至上课不备课,这就损害了学生的权利。对此,高校教师道德规范明确提出“公正对待学生、不损害学生合法权益”、“不拒绝学生合理要求”、“不从事影响教育教学的兼职”。
“道德规范”还明确要求高校教师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职业形象,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症状:学术不端
规范:坚决抵制
不仅如此,有的高校教师学风浮躁,治学不够严谨,急功近利。甚至一些高校教师学术科研上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廖舒力说,有的高校教师所做的科研成果是利用学校资源取得的成果,但在申报知识产权时,占为己有,这就侵害了学校的权利。同时,还有的教师不当使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在相关学术评议或课题审批时偏向自己的学生或熟人,违反学术评价的公平和公正。
对此,高校教师首份“道德规范”中明确提出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廖舒力表示,这份规范可以看作是高校教师的自我约束、自我要求,同时也是向社会的公开承诺。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各高校均需健全师德考核档案,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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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章程制定启动逐步实现政校分开
教育部昨日出台《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全国高校将在今年全面启动制定或修订高校的“宪章”——高校章程,逐步实现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介绍,目前我国公办高校多数还没有章程,即使是已有的章程也多不符合现代大学的制度要求。今年启动的章程制定和修订工作,将做好分类指导,“不要千篇一律,千人一面,不要冒进,但也不要拖延。”
据孙霄兵介绍,高校举办机关或主管部门应以适当方式参与高校章程的制定,“按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章程明确界定与学校的关系”,尊重和维护学校办学自主权。
按照制定办法,高校章程应明确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的制度规范,明确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管理工作的职权范围。明确学校学术评价和学位授予的基本规则和办法;明确尊重和保障教师、学生在教学、研究和学习方面依法享有的学术自由、探索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
高校章程中应明确规定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以及其他学术组织的组成原则、负责人产生机制、运行规则与监督机制,保障学术组织在学校的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学术评价、学术发展、教学科研计划方案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咨询、审议、决策作用,维护学术活动的独立性。
高校章程草案要在学校内部进行充分讨论,听取师生意见。章程需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地方高校章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本科以上高校章程还需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核准,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章程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教育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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