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春节合家团圆之际,燃放爆竹是春节文化的传统,然而近年来,由于燃放爆竹引发的火灾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大量损失和环境污染加剧。
北京市政府烟花办最新统计显示,尽管同比均有下降,今年除夕零时至初五晚10时,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仍引发火情170起,受伤194人(其中1人死亡)。与此同时,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数据显示,从除夕中午12时至初一中午12时,27个监测子站中,12个监测子站均轻度污染,两个子站达中度污染。大年初一凌晨2时,车公庄站PM2.5小时浓度峰值一度达1593微克/立方米,是除夕晚6时浓度数值的近80倍。
随着带来的社会管理成本上扬及环境污染等公共危害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反思爆竹文化,认为不一定要燃放爆竹才能感知年文化。也有不少人士坚持,燃放爆竹在春节文化中是为数不多还能保有些年味的传统,不可或缺,应该保留。烟花爆竹是否应重回严管?如何看待春节爆竹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安全事故如影随形
这两天过节,家住重庆铁马集团家属宿舍75岁的刘玉珍老人心里并不踏实,因为节前她接到了女儿从北京打来的电话,得知今年春节女儿要在单位加班,不能回家过年了。电话里,女儿千叮万嘱,一定不要母亲和父亲燃放烟花,还告诉她央视新台址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就是因燃放烟花引起的。
资料显示,近年来,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伤亡事件层出不穷:2010年8月16日9时47分,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因员工操作不当,发生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共造成34人死亡、3人失踪、1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818万元。2010年春节期间,广东普宁发生“2·26”非法燃放烟花引发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48人受伤。2009年2月9日,央视因烟花燃放引发火灾,造成1名消防队员因烟雾吸入性窒息死亡、8人受伤(其中包括6名消防队员、2名施工人员),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万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达1.6亿余元。记者从重庆市消防部门了解到,2011年春节期间,重庆市从2月2日0:00至2月8日24:00,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55起,共造成18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9683万元。
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伤亡事故给民众敲响了警钟,正如刘老太遇到的难题一样:传统的新春佳节,我们该不该燃放烟花爆竹呢?
2011年12月底,重庆市沙坪坝区某社区对辖区内千户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就“过春节该不该控制燃放烟花爆竹”征求居民意见。超过六成的人赞成控制烟花爆竹燃放,选择“不该控制,这是传统习俗,不放就没气氛”的占比近32%,选择“无所谓”和“其他”的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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