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报道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政府机关和乡镇政府“超时放假”一事,2月2日,泸西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作出回应:各乡镇确实存在春节补休“五一”、“十一”等国家法定假期的情况,而多数县级机关到岗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均正常开展。
基层干部平日工作繁忙,利用春节补休,本无可厚非。但这假期要如何补休才能更加合理,却是一个值得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网民批评:
“超时放假”暴露作风散漫
“1月29日,农历正月初七,这是春节长假后的首个工作日。而到泸西县政府机关办事的市民发现,这里依然年味浓厚——除了偶有几名值班人员,其他办公室都是大门紧锁……有的单位,还在那天特意放了鞭炮,表示开始上班了,可‘开门炮’后,工作人员又都回家了。这样的‘超时放假’已在当地存在好几年了。”2月1日,媒体的这则报道在网上引发热议。
报道还称,泸西县下辖的10个乡镇政府也都还在“过年”中。“每个乡镇收假时间有所不同。其中,午街铺镇2月16日收假;白水镇2月9日收假;向阳乡2月7日收假;三塘乡2月13日收假。”从时间上看,均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春节放假期限。
放了“开门炮”却不上班,泸西县政府机关和乡镇政府“超时放假”的消息经媒体披露和网络转载后,遭到网友“炮轰”。有网友认为“(这事很)荒唐,拿着纳税人的钱却不按时上班,这样的领导班子能有什么用?”
不少网民认为,“超时放假”暴露出了政府机关干部自由散漫的工作作风。如果公务人员上班时间不在岗,将给群众办事造成困扰,与“服务型政府”建设大相径庭。
网友的质疑引起泸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月1日,当地迅速抽调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监察局相关人员组成到岗情况专项督查组,对媒体报道的相关情况展开调查。
当地回应:
乡镇干部利用春节农闲补休
2月2日,泸西县方面回应称,2012年1月19日,泸西县下发了《关于2012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规定放假时间为2012年1月22日至28日,共7天,1月29日上班。正式上班后,泸西县委、县政府各项重要安排部署有条不紊地开展,包括召开全县公安工作会议等各项工作、重要会议正常有序推进,各部门包括各窗口单位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督查组组长、泸西县纪委副书记段维汉告诉记者,2月1日、2日,督查组对县政府机关42个单位的上班情况及机关工作事务进行了督查,多数县级机关到岗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均正常开展。1月29日上班当天,由26个单位组成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也开始上班,未给群众办事带来影响。但由于家庭事务和身体调养、体检等原因,确有少数县级部门个别职工在春节收假后迟到早退或因病因事请假。目前查实的有3人请病假、8人请事假。对部分到岗情况不理想的单位,督查组已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针对媒体报道称,县政府行政大楼大门紧锁一事,段维汉解释,这与放假并无关系。由于行政大楼临街,出于交通安全和方便管理等方面的考虑,自1998年行政大楼投入使用以来,该大门便常年处于锁闭状态。政府工作人员和办事人员均从交通更为便捷的侧门进出。此说法得到当地居民证实。
回应同时称,泸西县基层各乡镇确实存在春节补休的情况,这是因为泸西县是农业县、烤烟生产大县。“五一”长假正值烤烟移栽的关键时期,为做好对烟农的服务工作,乡镇干部均不放假;“十一”国庆长假又值烤烟收购的繁忙时期,乡镇政府要全力为烟农交售烤烟服务,也取消了长假;清明、中秋等法定假日,因工作任务繁重,乡镇政府也不放假。因此,泸西县各乡镇基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春节期间利用农闲时节,适当安排轮班补休。这一做法确已持续多年。
专家建议:
基层规范补休须完善制度
对于网上质疑,泸西县当地的干部感到有些委屈。曾在乡镇工作过的泸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田记民说,在基层乡镇,法定节假日加班没有条件去执行双倍、三倍工资。老百姓最得闲的就是春节这段时间,所以乡镇才利用调休等方式把假期一并放到了春节,算上“超时放假”的天数也远远达不到法定节假日的天数。并且在休假期间,各乡镇都安排了1至2名乡镇领导带班值班,涉农部门也有人值班。春节后,有些农民群众要外出打工,交通部门以及一些办证部门也在工作。
段维汉说,乡镇政府补休假期,并不是由县里统一安排,而是各乡镇根据农时活动自己决定。这确有不妥之处,但也要考虑基层的实际。
西南林业大学副教授李春光说,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因此,泸西县一些乡镇政府利用春节前后工作相对闲暇的时机补休本无可厚非,但补休与统一放假有着实质区别。补休应当以不影响服务正常进行为原则,应以不妨碍老百姓办事为前提。对于如何进行补休,什么时间、多少批次、如何轮休,当地应做更为合理的统筹考虑。
但李春光也表示,对于如何完善公务员补休问题,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也尚未作出明确规定。
田记民告诉记者,经过这次事件,县里目前正在研究完善补休的制度,“既要以人为本,也要考虑工作的连续性和老百姓办事的便利性。”
“超时放假”莫成“状态休眠”(来论)
或许在一些地方还有着“不出十五不算过完年”的习俗,但政府机关理应带头遵守法定假日安排,“超时放假”不仅耽误了群众办事,还有损政府形象与机关作风,这与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是相悖的。再者,民间有“人勤春早”的说法,身为公职人员更应振奋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状态投入新的工作。假期的违规延长,容易造成精神懈怠,加大恢复工作状态的难度。
“超时放假”背后,可能也确实存在基层干部平时工作忙、没有休息日的苦衷,利用“办事淡季”补休的想法。但解决这个问题,依然必须遵守国家规定,把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放在首位。不能光打春节假期的主意、擅自把长假拉长,而应合理安排工作规划和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安徽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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