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环镛记酒家第二代发生股权纠纷。资料图片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镛记母公司清盘案1日进入第3日审讯,大哥甘健成供称,曾建议父亲甘穗辉在分配公司股权时保留大股东身份,不要给儿子太多股权,以免被他们站在同一阵线“对付”。
甘健成指镛记是家族式经营的生意,不会有人玩弄权力,不过其父甘穗辉1974年成立镛记酒家有限公司时,曾打算把60%股权平均分给他与二弟及另一房妻子所生的儿子琨华,但他建议父亲应该只把30%股权平均分配给他们,父亲则持有70%并保留大股东身份。终在股东大会上,以大比数否决父亲的建议。甘健成解释,当年二弟琨礼刚在台湾完成学业返港,合作时间不长,琨华又是另一房人,兄弟间未够了解,因此他才有此担心,认为父亲应该未雨绸缪。
甘健成承认曾在书面供词中表示,父亲当年处于半退休状态时,在酒家业务上仍操生杀大权。代表二弟甘琨礼的资深大律师John Bleach,质疑其证供与他宣称酒家是合伙生意,大家平起平坐的说法背道而驰。甘健成解释父亲确有生杀大权,但从未行使此权力,他早已将酒家生意放手交给3名儿子打理,书面供词所写的只是尊重父亲的描述。
甘健成说,自从他2010年提出清盘呈请后,酒家的生意并无受影响,员工流失率亦无异常情况,他与员工开会只为稳定军心。
二弟一方认为母公司Yung Kee Holdings Limited是海外注册公司,唯一资产是子公司Long Yau Limited的100%股份,在香港无实际业务,故此法庭无司法管辖权下令大哥或二弟收购对方的股份。但甘健成认为母公司的业务是投资控股公司,办公室在中环镛记大厦5楼,他又将母公司比喻为整个镛记集团的“大脑”,Long Yau Limited是“身体”,镛记酒家是“脚”,用来赚钱,整个集团是一个整体,不能斩件。
另外,庭上日前披露,甘家三妹甘美玲在书面供词批评大哥两子崇轩及崇辕工作懒散又欠干劲,2人1日在庭外表示并非事实,崇轩指姑姐移居美国夏威夷,甚少回港,最近见她已是2、3年前,因此她不会有机会到酒家观察他们的工作表现。聆讯下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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