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办事要由农民作主
4日上午,温家宝来到位于广州市城乡结合部的白云区江高镇水沥村。这个村现有3960亩耕地,人均近1亩。全村以种植红葱、韭菜为主,去年经济总收入达到8000多万元。村子里人们正忙着分拣、捆扎准备上市的葱和韭菜。温家宝与热情的村民亲切交流,详细察看村庄建设、耕地保护和农业生产情况,并与四邻八村的农民座谈。
江高镇大田村谢永科在座谈时反映,有的地方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一些比较大的家族,还有“拳头比较硬”的人对村民选举有影响,不能把真正优秀的村民选进班子。
温家宝说,村民自治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是农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也是农村管理的重要形式。我们一定要保障农民的选举权利,坚定不移地做好村民自治和村委会村民直选。这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任务。做好村委会直选,最基本的是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健全的制度,同时要有公开、公正和透明的程序。因为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应该看到,绝大多数群众是有眼光、有识别能力的。群众不仅会听你怎么说,而且会看你怎么做。我们反对利用贿选、家族势力操纵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和干扰选举,对这种行为应该依法依纪处理。
在讨论到村里要开展的一些建设时,温家宝说,村里的事务要坚持由村民作主,一切相信农民,一切依靠农民,依靠村民自治搞好农村社会管理,这是唯一正确的道路。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农民作主流于形式。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有的乡村干部一开始说老百姓都是同意的,但后来闹起事来发现老百姓并没有同意。因此,农村办事要广泛听取农民意见,要由农民作主。这是大道理,要管一切小道理。
村民们听着温家宝的话,频频点头,不住插话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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