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过着日夜颠倒的生活,每天华灯初上时,她们衣着光鲜,穿梭于酒吧客台和歌城包厢之间,陪客人喝酒、唱歌、聊天是她们谋生的方式。她们月入上万,却饱尝生存的辛酸,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地带。她们更喜欢被称为“佳丽”,而不是众人口中的陪酒女。在客人们欢乐的笑容背后,没有多少人了解她们的生存境遇,她们只是这座城市的过客。
“我们是这座城市的过客”
1月14日傍晚,小薇看着已经打好包的行李,拨通了歌城经理的电话请假。就要回家了,她想休息两天,逛街、采购带给母亲和家人的礼物,然后像普通人一样按时睡觉。之后,她又打电话给了妈妈,这时小女孩的娇憨挂满脸上,没有了职业性的微笑,一个劲地对着电话撒娇。
在四川老家的母亲,不知道她在这座城市里从事的真正职业是什么,她一直告诉妈妈自己是在美容店学化妆,实际上她已在福州路的一家歌城当了两年陪唱佳丽,她今年才18岁。
“我的工作就是陪客人喝酒、唱歌。”这是小薇的开场白。两年的历练,小薇身上早已没有了少女的稚气,甚至还有些江湖气息,接过记者递来的香烟,小薇朝天吐着烟雾。
17岁的时候,小薇从四川老家的一所职业中专退学,不是因为家庭拮据,而是完全没兴趣读书。“不是读书的料,看着别人毕业也找不到工作,还不如早点出去找机会。”小薇说。
就这样,退学后小薇跟着干姐姐来到了南昌,因为姐姐说这里赚钱容易。来到南昌的头几个月,小薇到一家美容店学化妆,每个月只能赚1000多元钱。每天下班回家,合租的姐妹们都打扮得花枝招展去各大歌城当陪唱佳丽。看着这些人用的都是高档化妆品,一件衣服就够她半个多月的工资,小薇心里渐渐失去了平衡。
没多久,小薇跟着姐姐来到了这家歌城。一晃快两年了,但这座城市从没有让她有归属感,“我们是这座城市的过客,这座城市也只是我人生中的一站。”不过,小薇并不知道这一行到底能做多久,她只想多赚点钱给妈妈养老。
月入上万背后的辛酸
小丹比小薇大两岁,是小薇的干姐姐。虽然才20岁,不过已经从事这行近4年,她也是跟着同乡从四川广安老家出来讨生活,在温州、武汉辗转两年后来到了南昌。
小丹比小薇更加谨慎,在记者承诺绝不拍照和表现出足够的诚意后,她才不太情愿地同意接受采访。“我表叔也在江西做事,我不想他通过你们的报纸知道我是做什么的,虽然我自己赚的也是辛苦钱。”小丹说。
小丹用的手机和平板电脑是苹果最新款,随身携带的化妆包和提包都是“LV”,时不时电话会响起,来电显示存储的名字是“老公”。“这是我男朋友。”小丹的语气非常平静,“他对我不错,做工程的。”
在南昌两年,小丹换过3个歌城,每晚陪客人唱歌、喝酒的小费是300元,如果碰到大方的客人喝高兴了,小费还会给得更多,小丹最多的一次小费是2000元钱。
小薇和小丹身高都超过1.65米,没化妆的脸上还洋溢着青春的气息,除了因常年熬夜而留下的黑眼圈。“我们几乎每天都会被客人选上,有时候歌城生意好还会串台,每个月收入超过1万元是平常的。”小丹说,“我们比二十五六岁的人显得年轻,比十六七岁的人显得成熟,这几年是我们最好的时候了。”
饭桌上的几杯酒下肚后,小薇接过了话茬,“你老说我们能赚很多,那我们开销也大啊,而且我们的苦又有多少人知道?”
小薇说的苦,不是每天过着日夜颠倒的生活,也不是不愿向更多人提及的陪酒身份,而是心里的寂寞,“别看着包房里莺歌燕舞,推杯换盏的热闹,凌晨回到家,如果只剩一个人,坐着坐着就掉眼泪。所以我们都是两三个人合租,除非你有男朋友。”小薇说。
虽然赚得多,但那都是要从别人口袋里掏钱,要看别人的脸色。小薇刚到歌城上班的时候,用她的话说就是“纯妹子”一个,每天一上班就会被选上,回头再找她的客人也非常多。一名长相不错的客人第一次就给了她1000元小费,她还觉得对方真大方,但第二次对方不但在房间里毛手毛脚,还向她提出过夜的要求,当时她被吓坏了,马上严词拒绝,结果已经喝多了的客人勃然大怒,狠狠地给了她一耳光。由于是老板的朋友,她也只能哭着跑开。“后来这样的客人见多了,经验也丰富了,那样的亏是不会再吃了,但从心里觉得无聊。”小薇说,她现在很想过普通人的生活,但悬殊的收入差距和心理依赖让她很难离得开,“先赚几年钱再说吧,说不定能碰到个靠谱的男朋友就跟了他呢,我长得不难看吧。”小薇有些自嘲地笑笑,一团烟雾从嘴里吹出。
用青春赌明天
小美做了6年的佳丽,今年27岁,在一家歌城当营销经理,男朋友则在这家歌城当模特队长。
所谓营销经理,就是每天要完成一定的订房数量,然后每个月根据业务量提成,虽然照样要陪客人喝酒,但那是为了和客人应酬,客人在房间消费金额的高低才是她看重的,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在意的是小费,并且可以指挥佳丽们帮她留住客人,在歌城内的身份也稍高了一些。
这是6年打拼换来的结果,不算最坏,也不算最好。小美说,当了营销经理,不用再像以前一样每天都要喝醉,更多的时候是经常给客户发发短信,请一些相熟的客户吃饭联络感情,让这些客人记得找自己订房。在南昌的歌城,绝大多数营销经理都有过当陪酒小姐的经历,有的利用多年攒下的客源保持较高的订房率,甚至有人一个月的业务量超过100万元,自己提成也有30万元,在业内被传为神话,这算是转型非常成功的。
小美是湖北人,6年前和她一起来到南昌的姐妹们有十几个,她们有的赚钱后就回老家结了婚,有的在南昌找了“男朋友”,安静地当着“金丝鸟”,当然也有直到现在还在做佳丽,忍受着客人挑剔的目光和冷眼。她说,过了这个年纪,如果还没给自己找到个未来,在高档歌城是很难待下去的,只能到一些小歌城去,小费只有200元甚至100元。
小美有个姐妹在酒吧陪酒,每天晚上都是酩酊大醉回家,不到两年就被检查出胃溃疡穿孔,钱没赚到多少,身体还垮了,只能回老家。
游走于法律边缘
小薇说,像她遇到的提出非分想法的客人几乎每天都有,这在歌城是个常态。去歌城消费的人,唱歌是次要的,酒色是主要的。“不要看我们这些人花枝招展、浓妆淡抹、挑逗调谑,但没有一个心里不带着伤痕的,我们维持生活所依赖的唯一本钱就是年轻和容貌,用过了就慢慢被淘汰了。”小薇略带感伤地说。
为了赚快钱,和她同在一个歌城的姐妹有的会同意和客人外出过夜。但涉嫌非法,也就有更大的风险,一是警察可能会抓,抓到不仅会罚款,还可能被送去劳教。二是怕遇到坏人,被劫色劫财不说,生命安全也受威胁。
对于日后的打算,是一个小薇不愿意提及的问题,她说,这两年她陪的客人中,也有让她动心的,但尝试着交往后都不欢而散,“找到一个不嫌弃自己职业又真心疼自己的人太难了,能像小丹一样遇到个对自己不错的,可能是最好的选择了。”小薇笑着叹了口气。
延伸阅读
职业陪酒自古便有
职业陪酒行业自古就有,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就出现了官妓“女闾”,以陪酒、乐舞甚至卖身为生。后来逐步发展为家妓,其中以魏晋南北朝时期为最多,《北史·夏侯道迁传》说:夏侯“妓妾十余,常自娱乐国。”而且历朝历代都还有官妓,又叫营妓,指旧时加入乐籍,专用以歌舞侍宴作乐的女子。不过在现代社会,官妓和家妓都没有了生存的土壤。
进而到唐朝,唐代的文人和官员几乎无一不跟娼妓饮酒作乐、写诗谈爱的。宋朝的官员,像苏东坡这样的雅士,也难免经常与妓女往来。这里很多的妓女并不完全指卖淫之人,而是很多拥有一定技艺又姿色出众的艺妓,她们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利用色艺让客人心情愉悦。
自清朝开始,高档吃喝玩乐场所配备专门娱宾陪酒的酒妓成为一种风潮。酒妓的主要工作是陪酒、唱诗、伴舞,她们并不是专门提供特殊服务,但如果确有需要时,价格会比普通卖淫者高出数倍。酒妓外出陪睡,明清时期叫“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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