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20个省区市交通违法记录实现联网
2012年02月15日 09:55:12来源:
中国政府网
2月1日,随着福建基本完成采集录入交通违法记录信息的转递工作与综合应用平台建设的同步衔接,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违法记录已实现联网。
这也意味着,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湖南、重庆、云南、甘肃、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广东、青海、新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违法信息可以共享。
标签:交通违法责任编辑: 金斌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