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最缺的不是技术
建立符合国际伦理原则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是解决器官紧缺问题的根本出路
33岁的魏霞走了。这位坚强的湖北麻城姑娘兑现了生前的诺言:捐献了自己所有器官。她成为武汉人体器官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捐献第一人。当魏霞的追悼会在麻城举行时,同村的许多乡亲不敢甚至不愿前往与她告别,理由是怕沾上“晦气”。
上世纪50年代起逐渐成熟、被称为“医学之巅”的器官移植技术,已成为众多终末期患者得以延续生命的最后企盼。“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仍是阻碍器官捐献的一只“拦路虎”。
南京市红十字会负责器官捐献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中国人的丧葬习惯,去世的人也要保持身体的完整性。即使捐献者同意,往往也会因家属反悔而难以实现捐献。他举例说,一名脑出血女患者,她的丈夫同意捐献器官,但她的父母却强烈反对。
安徽长丰县造甲乡崇旱村程凤无老人去世前签下遗嘱,要求捐献遗体和所有可用器官,老伴与子女同意执行遗嘱。安徽医科大学遗体(器官)捐献接受站常务副站长付杰到了村口,却被村里人拦住了。村里人将程家围了起来,大骂其子女不孝,老伴糊涂,付杰也被从车里揪了出来。尽管完成了老人的遗愿,但程家人却无法再在村里立足,只好搬走。
安徽医科大学解剖学科主任李光武告诉记者:“在国外,遗体器官捐献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但在我国内地却行不通,原因是观念没有跟上,宣传做得不够。在香港的玛利亚医院、威尔士亲王医院这些医疗机构,随处可见器官捐献的宣传册子。在内地各大医院,几乎很难看到。”
一位从事器官捐献工作的专家表示,器官捐赠最大的障碍是传统观念束缚,有时更大的压力来自亲人。说服患者家属捐献亲人器官,很多人认为是件残忍的事情,没法张口。
去年8月,13岁深圳男孩丁思成独自说服家人,捐出母亲的9项器官。但很少有人能注意到器官捐献协调员高敏的名字。高敏是深圳市红十字会志愿者、器官捐献协调员。在一些人看来,她是个“不吉利的人”,一个添麻烦的多事者。高敏说:“别说老百姓了,就是有些三级甲等医院的医生都拐不过弯来。”
有关专家认为,器官移植最缺的不是技术,而是捐献器官的观念和法律制度。思想观念的改变,必须辅以相关的制度来完善推进。没有充足的器官供体,再好的移植技术也是“空中楼阁”。
随着我国死刑判决的逐渐减少,活体器官移植数量迅速增加。但活体器官移植本质上是用一个健康人的器官,挽救另一个病人的生命,使一个病人变成两个病人。而且受巨额经济利益的驱动,出现非法买卖器官等恶性案件。为此,我国对活体器官移植采取严格控制的政策。
专家指出,随着死囚器官来源的逐渐减少与活体器官捐献的严格管制,解决器官紧缺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符合国际伦理原则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扩大器官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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