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开始,被告人石柏魁被带入法庭,神情轻松。见习记者杨征/摄
正义网北京2月17日电(记者 高鑫)备受关注的石柏魁故宫盗宝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石柏魁翻供称,进故宫前并未想过盗窃,是在游览躲雨时才起“贼心”。检察官建议法院在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之间对石柏魁进行量刑。
上午9时30分许,石柏魁身穿橙黄色囚服,被法警带入法庭。进门后,他环顾了一下周围,径直走向被告席。
起诉书指控,2011年5月8日,石柏魁来到故宫博物院内,后潜入斋宫,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的《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展品金嵌钻石手袋、金錾花嵌钻石化妆盒等手袋及化妆盒共计9件。
石柏魁在逃跑过程中,先后将所窃5件展品遗落或丢弃在故宫后宫围墙东北角等处后逃离现场。次日,石柏魁因销赃未果,将手中4件展品丢弃在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西侧的垃圾桶内等处。上述被盗9件物品经核实,香港两依藏博物馆投保金额共计41万元。其中3件丢失的被盗物品投保金额共计15万元。
此外,石柏魁还先后于2010年12月5日、2011年5月10日,分别在北京市通州区其工作单位、某自助烤涮店内等处,窃得他人笔记本电脑及内有500余元的钱包、手机等款物。
庭审伊始,石柏魁对自己何时产生盗窃想法进行翻供。“你什么时候产生盗窃的想法?”检察官当庭讯问。石柏魁回答:“当时下雨,我也没走了,就……”检察官接着问:“你今天的供述与之前的不一致,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吗?”“以前,以前也没什么想做的。”检察官指出,石柏魁此前多次供述其去故宫前已有盗窃想法。
据石柏魁当庭供述,他听说故宫是皇家园林,自己来北京几年却没去过,所以前后两次进入故宫游览,相隔时间“不怎么长”。再入故宫是因上次去了没逛好,有些地方没有看。他两次进入故宫都没买票。第二次游览时,他买票进入斋宫参观,“当时他们都说这里面是和珅府,我就想去看看”。
当天下午,他来到斋宫诚肃殿,恰逢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布展。“当时下着雨,周围有很多人,听导游说展品是金属物品。”随后,石柏魁躲在展厅与西配房的夹道里至天黑,顺利避开了清园,又破坏了展厅的警报系统,从斋宫后面破窗进入展厅,实施盗窃。
检方出示证据,被盗的9件展品购入价格为165万元。检方认为,石柏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实施盗窃犯罪,并还有多次其他盗窃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法院在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之间对石柏魁进行量刑。
石柏魁的代理律师为其做罪轻辩护称,两家鉴定机构对被盗展品出具的说明是“真假难辨,出处不详”,公诉方按展品的投保价值来起诉,证据不足。另外,石柏魁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本案只是一件普通的盗窃案,唯一特别的是发生在故宫里。石柏魁完全是误打误撞,顺手牵羊,他并没有身怀绝技,只是碰上了故宫的管理漏洞,其行为不符合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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