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屏边原国土局长敛财70余万被判11年
2012年02月20日 09:34:57来源:
法制日报
记者从云南省屏边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查办的屏边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近日经屏边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至2011年1月,被告人刘某在担任屏边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工程款、接待费等手段非法占有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767000元;2006年至2010年,被告人刘某在担任屏边县新华乡党委书记、屏边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人民币共计13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标签:贪污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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