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铫艺人蔡淇俊(左)在医院探望父亲后离开。香港文汇报记者刘友光摄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继一男子前日遇袭被扑头性命垂危后,18日凌晨再有2名香港市民分别于元朗及油麻地街头,遭狂徒无故扑头袭击,2人送院救治后均须留医,鉴于接连两日有3名市民无故遇袭,香港警方不排除有扑头狂徒以伤人为乐,正设法缉捕归案。
报道称,前日离奇遇袭的无铫艺员蔡淇俊49岁父亲,昨日在玛嘉烈医院深切治疗病房留医,仍然昏迷,情况危殆。蔡淇俊与5、6名男女亲友昨中午到医院探望父亲,逗留约40分钟,离开前,蔡透露其父情况已有好转,但仍未能进食,又称所有家人都希望其父早日康复。
蔡其后就事件在网上表示:“谢谢各方好友关心,亦谢谢传媒朋友关心,我也在这里替爸爸向大家说声thank you。我现在什么也没有想,只希望爸爸早日康复,其它的都交给警方处理。我相信香港法律绝不会姑息如此凶残暴力的人!”蔡淇俊亦斥责狂徒暴行。
正当警区重案组探员查蔡父遇袭案之际,昨日凌晨又接连发生2宗市民于街头离奇遭人以硬物扑头案件。
昨日凌晨3时33分,蔡姓18岁青年途经元朗西裕街一间食肆对开时,突被人以疑似利刀刀背扑伤头部,他血流披面,负伤逃脱,并截乘出租车自行往医院求诊,警员接报一度折返案发现场兜截凶徒,惜无发现。
至凌晨4时56分,46岁男子邝某于油麻地弥敦道471号新光商业大厦地下一部银行柜员机前准备提款时,突遭一名陌生男子从后以啤酒樽扑头,后脑受伤流血,涉嫌伤人男子得手后未有抢掠事主财物,并迅即逃去无踪,毗邻报纸档职员见状代为报警。伤者稍后由救护员送院治理,并无性命危险。警方初步调查后暂未能证实凶徒伤人动机。
报道指出,扑头伤人属严重罪行,1997年香港金融风暴经济环境转差,扑头劫案一度盛行,由于其伤害程度随时可令受害人死亡或脑部受损成为植物人,终生不能康复,行为与谋杀无异。香港法庭针对犯案者的凶残行为,2002年由高等法院颁布新判刑指引,凡蓄意扑头导致事主头部受伤的犯案者,一经定罪最少判监8年,并可因应受害人伤势而加重其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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