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湘都市报》报道“永州少女被迫卖淫案”于21日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7名犯罪嫌疑人集体翻供,羁押嫌疑人秦星的冷水滩看守所为秦星出具虚假立功证明。
假立功逃避严惩
庭审中,被害人乐乐(化名)没有出庭,其母亲唐娟(化名)出庭。7被告均对曾在公安局、检察院侦查、复核案件期间和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所陈述的案情提出否认,集体翻供。尤其是被告人秦星,其诉讼代理人称,秦星在冷水滩区公安局看守所关押期间,同监人员周兰兰自杀被其救下,请法院给予量刑考虑。
秦星出具的立功证明材料有3份:一份是看守所出具的;另一份是值班干警唐爱国证明秦星和汪婷救人立功的陈述材料;第三份是13名同押人员签字证明秦星和汪婷救人的“事实”。
但另据《(2010)永中刑初一字第55号判决书》记录:“经查,根据2007年6月12日17时46分左右监控录像显示,不能证明秦星制止同监人上吊自杀,且现场不具备上吊条件,当事人否认上吊自杀行为,而秦星为了逃避法律的严惩,伙同他人提供虚假立功证明。”
当事农妇否认自杀
21日下午,记者找到了周兰兰。48岁的周兰兰系冷水滩区上岭桥镇农妇,因为儿子在某医院治疗中导致瘫痪,她一直为这起医疗纠纷上诉,被当地有关部门以“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07年5月22日关进冷水滩看守所。周兰兰说:“我儿子的冤情没洗清,我为什么自杀?我与秦星关押在一起期间,从没有过自杀的念头,更没有这种行为。秦星和汪婷立功救我,纯粹是伪造的!检察院和法院找我调查时,我都这么说的。”
链接
2006年10月,11岁的永州女孩乐乐被不法团伙强制卖淫并遭受轮奸案进入法律程序,至今已近6年,历经1次审判,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3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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