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动用公款,以考察为名率团前往上海、苏州、杭州三地豪华旅游。24人5天旅游花费13万元。昨日下午,龙岗区纪委向媒体通报,何旅华借考察之名、变相旅游的问题基本属实,龙岗区纪委已经责令区司法局参与这次旅游的全体人员退回违规旅游费用,上交财政,并且,何旅华已向区委、区政府、区纪委作出书面检讨。同时,经调查,并未发现何旅华有违规推荐公证员的行为。(2月22日《广州日报》)
质疑
监管不主动 需网民驱动
一边是明令禁止公款旅游,勤俭节约也天天讲,公众对此更是深恶痛绝,可见饱受诟病;一边却是堂堂的司法部门,理应遵纪守法、率先垂范,才能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和公信力,也才有资格指导法律工作,也才更能服众,可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倒好,也像其他公职部门一样变相公款游,令人很是失望。
该遵守纪律的没能很好地遵守,不该违纪的反而逆流而行,更讽刺的是,被“好事”网友捅出来一石激起千层浪后,不是检讨和反思,而是极力狡辩,却难以自圆其说,反倒留下漏洞和把柄,越发悲哀。
司法部门也如出一辙,自身形象大打折扣不在话下,恐怕也不仅仅只是违纪这样简单。如此不懂得维护法律尊严,何尝不是对法治的亵渎?说一千道一万,司法局带头公款游令法治蒙羞。
连司法部门都这样,也说明任何公职部门都可能公款游,当然还包括直接的监管部门。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套用过来,也就是说“一切公职部门都容易公款游”。
而这件新闻还有一个耐人寻味的地方,那就是,之所以浮出水面,是因为“网友曝”。要不是这样,很可能就石沉大海了,也就意味着不游白不游,游了也白游。实质上,这样那样的公款游,往往是“网友曝”后,有关部门顺藤摸瓜才云开雾散。查处也是顺着“不曝光不查处,曝光才查处”的逻辑惯例进行,却又往往总是隔靴搔痒。
归根到底,违纪成本低下,抑或根本就是不愿意监管,以致走到被网友牵着鼻子走路地步,查处又如同罚酒三杯。而这正是公款游屡禁不绝的根源所在。所以,一方面需要动真格监管,一方面需要加大公款游违规成本,即便按腐败论处也不为过。毕竟,一来符合法治精神要求,二来也是民心所向。可以说有了这样的“威慑力”,公职部门才不敢铤而走险,或者说“以身试法”。但愿从龙岗区司法局这里开刀问斩,树立治理公款游标本,好警示其他公职部门。(李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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