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天价”榕树背后的隐秘
广西防城港市绿化腐败“窝案”追踪
新华网南宁2月23日电 一棵市场上卖两三万元的普通榕树,在账面上的身价高达10万余元;一项60多万元的城市绿化工程,支付款项时却摇身变成150多万元……近日,原广西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主任、两名副主任及一名会计因在园林绿化工作中有贪污、受贿和职务侵占等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这起腐败窝案作出一审判决。
一棵小树苗如何牵出一起腐败窝案?在目前各个城市都在加大园林绿化工作力度的情况下,动辄成百上千万元的绿化资金应如何监管?
一棵普通榕树账面价格逾10万元
“一棵市场上卖两三万元并非名贵树种的榕树,账面单价竟然高达10万余元。”2010年6月,防城港市“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该市园林管理处进行专项检查时,一张采购7棵大榕树的发票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工作组立即派人员前往发票开出地调查核实,收款人称自己是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主任赵莉萍的同学,发票应其要求虚开的,发票反映的业务根本不存在。
调查信息反馈到防城港市检察院后,检察院随即介入调查。赵莉萍等利用职务便利,虚列开支套取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随即暴露:
2008年8月,在市中心绿化种植工程中,赵莉萍和包工头串通虚开发票。一项实际支付60多万元的绿化工程,园林管理处提取了工程款153.7万元,除去开票税金等费用,套取了78.1万元。
2009年,园林处购买盆花装点街道。原本12万元的购花款,赵莉萍却要求加大发票金额到28万元,虚开的15.84万元转入了赵的个人账户。
2010年春,对街道枯死的树木进行更换补种时,每株21元的垂叶榕被虚开为每株50元,仅此一项套取公款3.6万元。
……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他10起贪污事实中,赵莉萍等作案手法基本一致。从2008年至2010年,赵莉萍亲自或指使下属向花木供应商提出虚高单价,采用虚开发票的形式套取工程款,伪造购销合同和苗木清单,再指使园林管理处出纳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付款。“供应商收到货款后,扣除实际货款后,余款汇入赵莉萍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采用这种方式,园林管理处共套取公款170余万元。”
近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莉萍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因11次贪污公款170多万元、受贿3.8万元、侵占公司财产数额巨大,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副主任何某共同贪污58.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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