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老公”不爱自己“准继母”勒死女童
女子一审被判处死缓,并要赔偿死者亲生父母48万元
因与男友发生感情纠纷心生怨恨,“准继母”产生了杀死男友最疼爱的小女儿的办法来报复,由此掀开了一幕人间悲剧。记者24日获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决了这宗曾引发普遍关注的杀人案:被告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要赔偿死者的亲生父母共48万元。
缘起:同居生纠纷
对湖南邵东籍的李欢迎来说,1999年有些不同,这年,她刚好35岁,与丈夫离了婚。
4年后的一个夏天,经朋友介绍,李欢迎认识了小他5岁的老曾。当年秋天,在一片反对声中,李欢迎和老曾邀了几个亲朋摆了喜酒,算是结婚了,一直没到民政部门领结婚证。
之后,他们在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大塘东华一巷的租房里同居,期间,也曾有过短暂的和睦恩爱。2009年,老曾的两个大女儿不读高中后,就不再将工资交给李欢迎,李欢迎认为自己被老曾欺骗了,为此与他吵了起来,两人的关系开始变差。
一次,老曾先是提出让李欢迎提供自己的户口本参加家乡的人口普查登记,后来又临时变卦了。这让李欢迎感到老曾并没把自己当老婆,更加生气。
为了多挣点钱,2009年10月,李欢迎到广州一家医院做护工。她回忆,第二年2月,她护理了一位名叫卢某某的男病人,出院后的卢某某与她保持着电话联系。而这被老曾怀疑为她与卢某某有暧昧关系,两人在争吵的同时,埋下了悲剧的种子。
案发:报复杀女儿
2010年11月,老曾在海珠区保安服务公司找了份工作。同年12月,他寻了一个成人用品店来经营,李欢迎负责看店。
李欢迎供称,去年3月20日晚,她坐在成人用品店的门口,当时,老曾责骂她挡住了位置,阻碍做生意,用拳头打了她头部一拳。她还手后,又被老曾一拳打到左脸部。李欢迎“非常生气”,认为老曾不把她当家人,还敢动手打她,报复的念头由此产生。
由于老曾一直特别偏爱大女儿和小女儿,而小女儿芳芳年仅10岁,李欢迎想从老曾的小女儿下手。
法院认定,去年3月22日凌晨零时许,李欢迎趁老曾上班之机,给老曾的另一个女儿钱让她去买夜宵。随后,她用尼龙绳勒住了正熟睡中的小女儿约10分钟,见她不动了,才将绳子松开,“将对老曾的不满完全发泄在芳芳身上”。用被子盖住芳芳后,李欢迎关上房门离开了家。
之后,李欢迎坐车到琶洲会展中心,曾想用刀片自杀,但恐被发现死不了遂放弃,后来她又坐地铁到南沙,想爬上山头自杀,但找不到上山的路。当天上午8时许,她投案自首。
判决:一审判死缓
“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对待他的家人,但他不把钱退给我,也不让我出去打工,还打我,想置我于死地,我才会产生杀芳芳的念头。”法庭上的李欢迎辩称,若老曾不逼她,自己也不会那样做,“犯罪的根源在老曾”。
法院认为,李欢迎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李欢迎及辩护人提出本案因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有投案自首的情节,请求从轻处罚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采纳;李欢迎故意杀害儿童,罪行极其严重,鉴于她有悔罪表现,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经审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欢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李欢迎还要在判决生效次日起30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者亲生父母)共48万元。
据介绍,判决后的李欢迎没有提出上诉,她同时表示,自己没有赔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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