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卫生部门认为推拿人员不具医事人员资格,规定今年5月起,禁止推拿人员在中医诊所内工作,引起推拿人员及中医界反弹,酝酿串联发动抗争,也要求修法。
陈小姐日前不慎扭伤手,前往中医诊所针灸治疗,打算请人推拿筋骨;不料,中医师告知推拿要自费,于是陈小组被柜台人员领着到几步路之外的推拿工作室,凭中医转介单,推拿10分钟打9折,费用180元(新台币,下同)。
陈小姐觉得伊甸基金会的视障按摩师按摩10分钟,收费100元,推拿价码比较贵,可是她一心想着手伤赶快好,还能接受;只是,她不解,以前可以用健保卡做中医伤科推拿,为何现在不能,而且不能在中医诊所内做。
答案是,台湾“健保局”认定推拿应由中医师亲自执行才有给付,不具医事人员资格的推拿人员属于民俗调理人员,健保不付,也不能和中医师在同一场所工作。中医界争取缓冲期两年,“卫生署”同意今年5月1日起,中医院所不得容留民俗调理人员。
近来许多中医诊所趁着搬迁、整修时,把推拿人员请出诊所,病人抱怨连连。推拿人员为捍卫工作权,酝酿3月中旬向“卫生署”抗议,要求收回成命,中医师群起声援,向“卫生署”诉愿,中医师公会台湾联合会名誉理事长陈潮宗向“立委”陈情。
中医师全联会日前提案通过,决议将“推拿师法草案”送至“卫生署”及“立法院”,正式向当局提出人力规划的需求,尽速立法,除了由医事学校正规教育养成的推拿师外,也规划让诊所内的民俗调理人员有机会参与特考,成为正式医事人员。
“卫生署”指出,中医师可以聘请护理人员、物理治疗师等,协助从事伤科推拿;民俗调理人员可以办理商业登记,自行开业,提供非医疗行为的推拿调理,未来可以参加“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的相关技能检定,取得证照。
至于推拿员能否列入医事人员,“卫生署”认为,医疗人员的养成应依循教、考、训、用模式,只要法令立法通过,推拿人员要上医事课程,通过考试,才能成为具医事人员资格的推拿“师”或推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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