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
2012年2月29日,外交部(微博)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
问:据报道,杨洁篪外长近日与一些阿拉伯国家外长讨论了叙利亚局势,请介绍具体情况。另外,联合国(微博)安理会正就新的涉叙利亚决议草案进行讨论,草案涉及向叙利亚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27日、28日,杨洁篪外长分别同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阿拉比、埃及外长阿姆鲁、沙特阿拉伯外交大臣费萨尔和阿尔及利亚外长梅德西通电话,主要就叙利亚问题交换意见。
杨洁篪外长指出,在叙利亚问题上,中方的出发点是维护叙利亚及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当务之急是叙冲突各方立即停止一切暴力行动,尽快开启包容性政治对话,共商改革方案。国际社会应为此创造条件,并对叙开展人道主义救援。中方重视阿盟在叙利亚问题上发挥的重要作用,愿与阿拉伯国家一道,推动叙利亚问题早日得到和平、妥善解决。
对方表示,赞赏中方及时就叙利亚问题与他们沟通,表示阿拉伯国家和中国之间存在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愿同中方保持沟通和协调,共同努力,尽早实现叙利亚问题的和平、妥善解决。
关于第二个问题,中方多次表示,安理会如就叙利亚问题采取行动,应当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有利于缓解叙紧张局势、推动政治对话、化解分歧,有利于维护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有利于国际社会的团结。
问:据报道,28日,巴基斯坦警方称,1名女性中国公民在巴北部城市白沙瓦遭不明身份枪手枪击身亡,请证实并介绍相关情况。中方是否对在巴中国公民安全感到担忧?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他们的安全?
答:中国外交部对该事件高度重视。事件发生后,中国驻巴基斯坦使馆即启动应急机制,并已连夜派人赴事发地协助善后,同时要求巴方全力缉拿凶手,严惩肇事者,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中国在巴机构和公民的安全保护。目前,巴方对案件的调查正在进行中。
问:中方多次呼吁叙利亚各方停止暴力行动,但据报道,叙每天仍有数百人死于来自政府方面的攻击。叙国内暴力行动严重到何种程度才是中方所不能接受的?中方是否与叙政府接触,敦促叙方停止暴力行动?
答:中方已多次阐明相关立场。中方对叙利亚紧张局势不断升级、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影响中东地区的和平稳定深表忧虑。我们一直呼吁叙利亚政府和有关各方立即、全面停止一切暴力行动,尽快恢复国家稳定和社会正常秩序,呼吁叙利亚政府认真听取人民的合理诉求和改革愿望,呼吁叙利亚各政治派别通过法制和非暴力途径表达政治意愿。我们希望叙利亚危机能够早日得到和平妥善解决,这符合叙利亚人民的长远和根本利益。
问:据报道,28日,美军太平洋司令部司令威拉德称,美军必须保持在南海军事存在,以确保航道安全。2010年以后,中国在南海问题上对抗性相对弱化,但在南海主权声索国中,中国是唯一一个对几乎整个南海提出主权声索的国家。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和明确的,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没有所谓强化和弱化问题。中国一贯从和平发展的国家战略和睦邻友好的周边外交政策出发,着眼维护地区和平稳定,致力于与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直接谈判和友好协商,和平解决南海争议。这也是南海问题有关当事国的共识。中国与有关国家的谈判和磋商渠道是畅通的。
南海争议的核心是部分南沙岛礁领土主权争议和南海部分海域的划界争议。需要指出的是,没有任何国家包括中国对整个南海提出主权声索。我们不知道一些人屡屡在这个问题上说三道四,到底是因为不明真相,还是别有用心?我们认为有必要在此作出澄清。
事实证明,南海的航行自由和安全从来不是问题,没有因为南海争议受到任何影响。我们希望各方,包括南海争议的非当事国,多做有利于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的事情。
问:据报道,针对中方船只28日尾随并要求日本海上保安厅“拓洋”号测量船停止相关活动,日本官员称,测量船在本国专属经济区内执行任务,日方已通过官方渠道向中方提出抗议,并将继续考察活动。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在东海问题上的立场是明确和一贯的,我们对日方不顾中方反对,一再在东海争议海域进行单方面调查活动表示不满,已要求日方立即停止有关举动,避免损害中方权益,维护东海局势稳定和中日关系大局。
问: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总统令,宣布成立跨部门贸易执法中心,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调查和反击。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美经贸关系的本质是互利共赢。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妥善解决经贸摩擦。
问:美国和欧盟将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出“脱北者”问题,美国国会也将对此举行听证会,他们均认为“脱北者”是“政治难民”,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这种说法完全不符合事实。我们反对有关方面将非法进入中国境内的朝鲜人问题拿到有关国际机构去讨论,这些机构不是讨论这些问题的场合。我们多次指出,有关非法入境者不是难民,而是因经济原因非法入境。我们反对将这一问题难民化、国际化、政治化。中方将秉持一贯做法,根据国内法、国际法和人道主义原则,妥善处理有关问题,这符合各方共同利益,也符合国际惯例。我们希望中国的司法主权得到尊重和维护,也希望有关方面和人员不要再炒作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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