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海任财务科长时挪3000万公款炒股后来悄悄还了回去并移居加拿大
2012年2月21日下午,因涉嫌挪用公款而潜逃加拿大8年之久的林某根据她与检察机关的约定飞抵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并随同在此等候多时的检察官前往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接受调查。
林某未曾想到,当她在2003年带着别人羡慕的目光移居加拿大时,竟然是以这样一种方式重回家乡。
1997年,林某时任南海市住房基金管理公司(现南海区人民政府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财务科科长。同年7月24日,她与该公司副经理李某等人挪用了该中心的3000万元住房资金,然后以“雅迪装饰”、“格林装饰”等公司的名义申请认购新股“中国泛旅”。在新股认购成功后,他们于同年7月28日又悄悄将3000万元还了回去。同年9月,林某从中分得认购新股收益10万元。
由于担心电话被监听,慢慢地林某不再和朋友们联系了,由于担心惹上新事非,林某说话行动格外小心翼翼。慢慢地,她的性格变得敏感、多疑,开始出现了神经衰弱、高血压等病状。她在加拿大的生活圈子越收越窄,最后只剩下儿子。
强硬:移居加拿大拿我没办法
她本以为一切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孰料2004年南海区检察院在查办当时已经担任南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的李某挪用公款、贪污一案时,发现了这一犯罪事实,此时的林某已于2003年移居加拿大,并正在办理入籍申请程序。面对南海检区察院回国接受调查的要求,林某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她认为,自己已将挪用款归还并且身在国外,南海区检察机关已经“不可能把她怎么样了”,自己不会“傻到”自投罗网。
2004年5月,南海区检察院通过广东省检察院司法协助处向加拿大皇家骑警驻华联络办公室提出了对林某的协查及追逃申请。由于中加双方并未签订引渡条约,中方的遣返申请,正如所预料的那样被婉拒了。但是,加拿大警方由此也中止了对林某的入籍申请办理,林某企图通过入籍加拿大躲避我国法律追究的后路被堵死了。
震动:同案嫌犯在澳大利亚被追诉
考虑到案情特殊,南海区检察院在研究后认为,对于林某不能一味施压,而应该“软硬兼施”使其摆脱心理障碍回国接受调查。
于是,在接下来的8年中,南海区检察院上至检察长、反贪主管领导,下至反贪局、侦查科的负责人虽几经变更,但他们逢年过节打电话问候林某,以及去探望林某年近八旬老母亲的习惯却没有改变。
林某的母亲居住在南海老家,年近八十的她视力严重下降,买菜、做饭等日常活都要靠手来摸。南海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为了关爱孤独的老人,一有空就跑到林某母亲那,陪老人家聊天,检察官的关心和诚意,都通过林某母亲传递给了大洋彼岸忐忑不安的林某。
据林某回忆说,在她的印象里,电话那端的检察官,永远是那么客客气气,永远是那么实事求是,他们不但给她讲政策、讲法律、讲情理,还设身处地地帮她分析利弊得失,逐渐她的想法发生了变化。
2011年9月,南海区检察院通过中澳司法协作在澳大利亚成功追诉住房管理资金系列案中的另外一名重要人员李某。林某得知这一消息后,思想震动很大。
经过充分讨论分析,南海区检察院组成劝返工作组飞赴加拿大与林某见面。他们准备了南海的画册资料,录制了一段林某母亲的视频,还购买了当地土特产。
林某最终向检察官表示归国的意向,并于2012年2月21日从加拿大飞抵广州,本次历时8年的劝返工作也画上了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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