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民间借贷“阳光化”
2012年03月06日 15:01:00来源:
新华网
夯实“草根金融”建立多层次信贷体系
中小企业与民间借贷的“错位”,还得从实体经济与金融体制关系中找出路。刘克崮指出,民间融资活跃的根本原因是中国金融体系的失衡,也就是传统银行体系无法满足庞大的民间融资需求。“加强民间融资管理,不仅要规范民间融资市场,建立透明的市场秩序,更要优化健全我国含民间融资在内的‘草根金融’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他说。
民建中央在提案中建议,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微型金融组织,为小微企业服务;同时加大金融体制改革力度,对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监管。
车晓端认为,要建立健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银行体系,积极稳妥地发展各类民资金融机构,包括民营银行、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建议鼓励经营规范、发展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在现有民营股权机构不变的前提下,直接转制为村镇银行。在村镇银行股权中,提高民营资本持股比例,支持民营资本更多地进入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新设和改制中,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研所所长贾康认为,温州民企集体遭遇的资金链问题表明,金融多样化的综合配套改革势在必行。未来应该通过金融多样化综合改革,使常规金融的“低利贷”和各种新金融形式的“中利贷”结合在一起,将“高利贷”边缘化出去,这才是治本的综合配套改革。
“通过建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民营中小银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引导民间金融进入正规金融渠道,防止民间金融的边缘化,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辜胜阻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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