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生产销售瘦肉精饲料 投案自首获轻判
2012年03月09日 19:42:58来源:
中国新闻网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日前,江西南昌县一位生产销售含有莱克多巴胺(俗称“瘦肉精”)饲料的企业主罗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投案自首,受到了应有的制裁。法院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据了解,2008年12月,罗某在南昌县成立私营公司,从事生产、销售含有瘦肉精的预混料的非法活动。从2009年12月到2010年7月,罗某通过在网上认识的李某(已另案处理)购买大量瘦肉精原料,以每吨预混料加入1.5公斤瘦肉精的比例,生产饲料。
罗某将生产好的饲料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在市场内出售。2011年5月27日,罗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生产、销售含有瘦肉精的饲料,危害民众健康,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因罗某投案自首,法院最终从轻判决。
标签:瘦肉精责任编辑: 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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